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工程的各个方面,如材料和施工规范,其中钢筋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为了规范钢筋的使用,出台了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目的就是加强钢筋材料的质量。所有的钢筋必须达到验收规范的要求,这样才能在根本上保证工程质量不出现问题,具体的质量验收规范如何,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工程施工应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有关钢筋部分规定

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一、原材料

1、主控项目

(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

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

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2、一般项目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二、钢筋加工

1、主控项目

(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f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o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

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o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

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o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2)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第(1)项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o;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o;

3) 3) 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

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2、一般项目

(1)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

拉车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2)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二、 建筑工程钢筋安装质量检验一般要求有哪些?

钢筋安装完成之后,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钢筋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前,应提供钢筋出厂合格证与检验报告及进场复验报告,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这也是对钢筋质量的一种保障。钢筋混凝土可以看做是工程的血肉和筋骨,如果这两项达不到标准,对工程的安全问题直接构成致命的威胁,有的时候是毁灭性的。因此加强钢筋质量管理是绝对不允许马虎的,一定要严格控制。


相关内容: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是不会轻易辞退劳动者的。但实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是不会轻易辞退劳动者的。但实践中也有不少用人单位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招用员工,在淡季又以各种名义辞退员工的情况。对于员工来说,如果被单位辞退了应该怎么办才好?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被单位辞退了应该怎么办 1、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违约金多少钱?
    劳动合同为签约双方都提供了权利和责任的保障。对于双方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应该享有的权利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然而有时也会出现违约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那么劳动合同违约金多少钱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数额: ? 劳动合同违约金多少钱 ?1,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 ?2,如果用人单位不遵照本法规定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向用人...


·企业辞退不满试用期员工需要赔偿吗?
    企业辞退不满试用期员工需要赔偿吗? 一、企业辞退不满试用期员工需要赔偿吗? 需要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


·上海最低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随着国家法律的不断健全,也是从各个方面保障的公民的权益,劳动法中规定了企业必须按时支付给员工报酬,其中也包括了加班费等报酬,上海最低加班工资怎么计算?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节假日支付给劳动者300%的加班费,休息日支付200%的加班费。 一、最低加班工资标准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提出订立固定期...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一、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1、固定工资劳动者,按照当初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包含加班费。 2、非固定工资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可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统计口径)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二、员工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1、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


·申请眼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意思?
    申请眼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意思?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鉴定要注意: ,必须先领取到工伤认定,然后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然后伤者接通知到指定医院做检查,最后回家等待鉴定结论),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工伤认定书; 3、医疗终结证明或者医生诊断证明; 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


·开发商拖欠施工方工程款怎么办
    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


·一、事业单位病假和工伤假工资规定是什么?
    一、事业单位病假和工伤假工资规定是什么?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


·一、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毁约赔偿怎么计算?
    一、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毁约赔偿怎么计算?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毁约赔偿计算方式为:按照与单位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关于此条款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如果劳动者拒不承担,单位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可进行起诉。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
    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首选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如本人不在,交由同住的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


·试用期的工资如何确定
    试用期不是白干活的期间,虽然单位可以少支付一些工资,但不是说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此时,试用期的工资如何确定呢?这个就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的工资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试用期的工资确定需要参...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