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租房虽然比不上买房,但对于公民来讲也是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在

租房虽然比不上买房,但对于公民来讲也是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在双方就租赁房屋达成一致之后,需要签订相应的租房协议才行,这样对彼此的行为有一个约束,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那这个租房协议是怎样写的呢?提供正规的租房协议样本帮助各位进行了解。

2017正规的租房协议样本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二、室内附属设施:

三、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口月 口季度 口半年 口年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1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六:其它说明: 1、入住时的电表度数: 2.水表度数:

出租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进行房屋租赁多数都是在私人之间进行的,此时也担心自己的利益会受到损害,因此会要求签订书面的租赁协议。要是不清楚正规的租房协议是怎么写的话,可以参考我们在上文中带来的租房协议样本进行了解。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可能因为实际购买的房屋类型不同,导致当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可能因为实际购买的房屋类型不同,导致当事人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但我们总结了一下,其实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在需要注意的事项上面有一些共通点,那究竟房屋买卖要注意什么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买卖纠纷一:借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 房屋买卖注意事项一: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满足那些收入较低的人群而专门制定的购房政策,设立了专门的部门来审核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


·新婚姻法中房产是怎么分割的
    新婚姻法中房产是怎么分割的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


·商品房预售登记
        在一房二卖中,预售合同登记的,是否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
      预售合同登记是否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问题,涉及该登记是否具有预告登记的效力问题。
      所谓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债权的实现、保全物权的顺位请求权等而进行的提前登记。预告登记与...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否可以?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否可以?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可以,因为只要其中一方愿意这样一种还款的形式在是可以的,对于债权人来说,他只要能够得到一定的金钱就可以了,当然这样的一种约定形式必须是真实的,如果是被他人在暴力胁迫下做出的无效。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另外,必要的居住场所可以查封,不能拍卖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一、遗嘱继承房产出售需要缴税吗?
    一、遗嘱继承房产出售需要缴税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个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


·哪些情况可能拿不到房产证?
    哪些情况可能拿不到房产证? 一、哪些情况可能拿不到房产证? 1、开发商已无资质 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本身已经失去办理楼盘产权的资格,自然也无法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具体而言,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楼盘被法院查封;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或者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再或者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等。 2、遇到一房两卖的黑...


·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哪些房屋不能抵押
    有些房地产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用来作抵押。对于这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抵押,否则不但起不来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


·一、房产证具有什么特点?
    一、房产证具有什么特点?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


·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对于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来讲,其效力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种。小产权房屋主要是指农村居民自己修建的房屋,像这样的房屋一般是没有产权证的,所以在进行小产权房屋买卖的时候会牵涉到许多法律风险。 (一)认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 1、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共同房产吗
    如果男方或女方在婚前自己独立买房的话,可能比较困难,因此有的人就选择在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那么使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此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吗?如果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共同房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


·哪些情况下房屋不能出租
    哪些情况下房屋不能出租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


·婚后买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大,现实中产生纠纷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因此当事人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些小细节,如购买的时间等等,尤其是对于将要结婚的人或夫妻来讲更是重要。那么对于夫妻来讲,婚后买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