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很清楚,一般劳动者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都是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才能叫恢复劳动关系,对于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和方法很多人不是特别清楚,下面就让律师我们来为您做相关资料整理吧。


一、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

(一)主体

指参加劳动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客体

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

(三)行为

主要指劳动行为和劳动管理行为。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

二、恢复劳动关系的方法

现在很大一部分劳动争议案件是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在处理此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时,我们认为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以及案件本身的情况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两种方式都是权利受到侵害后的补救方式。根据目前的情况,很多员工选择恢复劳动关系,但是选择恢复劳动关系经常会面临胜诉后可能仍然没有办法使劳动关系得到贯彻履行的问题,在此我们想告诉您,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重新解雇员工或者员工认为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关系过程中有违反《劳动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的,员工仍然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关系的恢复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

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的,那么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自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自然恢复,恢复的效力溯及到用人单位一方违法解除之日,那么对于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相关福利都应该足额的补发给员工。很多当事人认为恢复劳动关系一定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如果单位不同意,那么劳动关系就不能恢复,实际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这里要分清楚劳动关系的恢复和劳动关系的履行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关系恢复了并不代表劳动关系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就一定会得到双方的贯彻履行。因此就如本案中讲到的,仲裁裁决恢复了劳动关系,但是由于用人单位一方的态度,造成劳动关系的履行再次出现困难,但是这并不改变双方仍然具有劳动关系这一事实。

(二)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恢复劳动关系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补救方式。

如果员工确实是非常希望重新回到公司工作,在得到恢复劳动关系的生效法律文书后,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无非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再次明确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这在法律上属于再次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这种情况在现实情况下经常发生,那么员工可以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既不履行也不明确解除,具体而言可能包括不发放工资、不提供工作岗位和办公室等,前者是未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后者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3款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31条第3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规定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且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42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依据本条例第31条第3款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规定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从文章中我们知道,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分别是主体、客体和行为这三方面,如果劳动者在这三个方面都满足了条件,那么劳动者就可以向公司申请恢复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对于这方面如果您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相关内容:

·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在求职面试的时候经常会听到用人单位给出的条件里面有缴纳五险一金这一项,那么五险一金究竟都包括什么呢,缴纳五险一金有什么好处以及如果不缴纳五险一金会对以后有什么不良的影响么,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注意了解的问题。下文就为您总结一下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一、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


·简单员工劳动合同样本基本内容
    简单员工劳动合同样本基本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7、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8、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9、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0、劳动争议处理11、其他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含义 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


·弱电工程施工外包合同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施工外包合同是怎样的 一、弱电工程施工外包合同 弱电工程施工外包合同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 2)工程地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地弱电综合布线及系统集成工程进行施工。 3)工程施工范围概况: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业主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


·辞退员工补偿金最多赔多少钱?
    辞退员工补偿金最多赔多少钱?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也就是12个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


·伤残工伤职工退休待遇如何计算?
    伤残工伤职工退休待遇如何计算? 一、伤残工伤职工退休待遇如何计算? 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水利工程是一个大工程,我国最出名的水利工程之一的就是三峡水利工程。那么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水利工程质量问题一直都是非常重要的,质量安全就涉及到人身安全,如果水利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果很严重。质量的破损程度就是质量工程的等级划分。 一、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 水利工程事故按类型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按影响程度分又可分特大、重大和一般,小于一般的质量事故又称为质量缺陷。...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应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试用期期间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社会保险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内缴纳和补足。...


·影响工程质量细微因素有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细微因素有哪些? 一个工程的质量直接决定着这个工程是否能够投入使用,工程质量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有严格的对规定也有严格的检验和监督。但是工程通常也会出现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有很多,那影响工程质量细微因素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主要指领导者的素质,操作人员的理论、技术水平,生理缺陷,粗心大意,违纪违章等。施工时首先要考虑到对人的因素的控制,因为人是施工...


·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
    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 通常上,老板跟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后,老板就要在约定时间内发工资。而有些老板,因为企业经营不盈利,或是单纯想让员工白干,自己好收取更多的利益,就会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严重伤害员工的劳动权益。所以,有些员工因此想报警处理。 事实上,一般发生刑事案件,比如杀人、抢劫等,或是违法治安管理,比如赌博、结伙斗殴等,为避免个人利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方法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在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候,免不了会因为一些琐事而发生劳动争议。当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者本身一定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进行解决,法律会还给当事人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对于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方法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一、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方法有哪些? 解决劳动争议主要适用的途径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这些途径,各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和效力...


·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都是出于生产的需要,当然多数情况下
    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都是出于生产的需要,当然多数情况下员工也不会拒绝加班的安排。但针对员工的一些特殊情况,法律规定单位是不可以安排加班的。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单位不可以安排员工加班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不可以安排加班 用人单位如欲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必须征得企业的工会及员工本人的同意。除此以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员工同意加班加点,用人单位也不可以安排员工延长工作...


·职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怎么处理
    多数劳动合同都是有具体的期限的,因此就会出现合同到期的情况。而此时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以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允许续签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就不会被解除。那要是职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话该怎么处理呢?下文中请一起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要怎么续签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为了确保符合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