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女方没能力拿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的时候,若确定由男方直接抚养子女的话,那此时女方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这种情况下一般是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但要是此时发现女方没能力拿抚养费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 子女的实际需要;

2.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女方没能力拿抚养费怎么办

(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撕破脸皮,告上法庭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 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 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此时需要经过专业的认定,看女方是否真的没有能力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若确实如此那其实也是可以不用支付抚养费,但要是本身有能力,因为不想支付而借口自己拿不出钱的话,那此时男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申请进行强制执行。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法院不判定离婚的条件有几种
    法院不判定离婚的条件有几种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二、离婚律师可以全代理吗不可以。离婚案件当事人无特...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交强险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会根据有无责任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放弃交强险赔偿可不可以?一般来说,放弃交强险赔偿是保险公司最乐意见到的,当然是可以的,但这也说明,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费用,均有自己承担。 交通事故可以放弃赔偿,但是必须写明原因,证明书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写明:某某对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放弃对某某主张权利即可。 赔偿 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


·其中一方精神病算婚姻无效吗
    婚姻是一个人一生中十分重要的一件事,但是有些不可抗逆的因素会让人不想拥有这段婚姻。比如说其中一方精神病算婚姻无效吗?这也不是当事人所愿意的,但也许会因此影响自己的婚姻生活,首先先从婚姻无效的条件来了解。 首先要了解一个婚姻是否有效,需要知道法定无效婚姻的原因: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也就是说,如果符合上述情况...


·一、两岁宝宝离婚会给多少抚养费?
    一、两岁宝宝离婚会给多少抚养费? 两岁宝宝离婚会给父母其中一方的月收入的20~30%的,这样比例来进行支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


·在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
    在现代社会中,高离婚率成了普遍的现象。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离婚的民事案件也越来越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离婚是夫妻双方完全自由的,是不受限制的。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只有满足一定的情况,法院才会判决夫妻双方离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跟着我们的脚步来了解一下吧。一、在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1、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性质是属于民事案件吗?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性质是属于民事案件吗? 是民事案件.可以公告送达.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其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


·离婚抚养权上诉状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上诉状是什么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 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起诉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26条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确立了养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收养人为养父母,被收养人为养子女,相互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关于养父母子女问的权利义务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养子女可以随养父的姓,也可以随养母的姓,由养父母双方商定。收养成立后改变养子女的姓...


·女人独立抚养大孩子是否可以追加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女人独立抚养大孩子是否可以追加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只要孩子已经成年,就不得追加索要孩子的抚养费。 二、抚养费按什么标准支付? 1、离婚时,一方支付抚养费是不是按照工资的20%比例支付? 错。关于抚养费的标准,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一方支付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不是按比例进行支付。在实践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按月交...


·分居之后女方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分居之后女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要是只是分居,而并未离婚的话,那么在分居期间,即使双方已经没有居住在一起,财产归各自使用,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这个问题。 一、分居之后女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根据《婚姻法》第9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


·精神病暴力可以离婚吗
    可以。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


·离婚后重新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后重新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4、有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