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关系极为复杂,一项工程不仅可能涉及多个承包
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关系极为复杂,一项工程不仅可能涉及多个承包人与发包人还会涉及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不同的职能部门。因此,撰写一份优质的合同就显得极为重要,行政机关也为此专门发布了相关的示范文本。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全文。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定义
1.37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以下第 条。
文书
信件
其他:
2、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4、通讯联络
4.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5、工程分包
5.1 分包工程事项:
14、发包人
14.1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及约定:
办理有关证件的约定:
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工作有:
支付方式的约定按以下第 条。
1)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账。
2) 支票支付。
3) 其他方式:
14.3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 提供的时间:
(2) 提供的份数:
14.4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15、承包人
15.1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 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
(2) 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
17、发包人代表
17.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18、监理工程师
18.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确认的监理工程师
(1)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2) 确认(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8.3 (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
19、造价工程师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确认的造价工程师
(1)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2) 确认(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9.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事项:
20、承包人代表
20.1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通讯联络地址如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23、工程担保
23.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26、不可抗力
26.1 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数值按以下第 条的规定。
(1)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具体数值见下表,超过此数值视为不可抗力。
项目日降水量(mm)日最高气温(℃)日最低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
(m/s)地震烈度(度)
数值
(2)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给定的数值。
27、保险
27.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以下第 条。
(1)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1)项。
(2)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2)项。
(3)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3)项。
(4) 本合同通用条款27.1款的第(4)项。
(5) 其他:
27.8 对保险事项的其他约定:
28、进度计划和报告
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29、开工
29.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以下第 条的时间内签发开工令。
(1)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9.2款的规定。
(2) 天内。
31、工期及工期延误
31.1 合同工程工期:( )天。
(1)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2)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3)
36、质量目标
36.1工程质量标准:
4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41.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
(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按“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
4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42.7 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4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包括:
47、工程试车
47.1 工程试车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不需要试车。
(2) 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
49、竣工验收
49.5 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合同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
(2) 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
(1)(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
(2)(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
50、质量保修
50.2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约定:
54、暂列金额
本合同暂列金额为( )元。
5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提前竣工奖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不设提前竣工奖。
(2) 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 )元。
误期赔偿费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不设误期赔偿费。
(2)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 )元,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元。
57、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因素
57.1 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 条的方式。
(1)固定单价。
(2)固定总价。
(3)可调价格。
57.2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除包括通用条款57.2款第1项至第8项规定外,还包括以下调整因素:
60、价款调整方法
(1)合同约定采用固定单价方式,价款调整方法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0条。
2)按下列方法:
a)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幅度在±( )%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按比例调整;当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幅度超过±( )%时,增加( )%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
b)数量偏差在±5%内时,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按比例调整;当数量偏差率超过±5%时,增加5%以外的数量或减少5%后剩余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
c)由承包人重新提出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依据现行的河北省计价依据计算;现行的河北省计价依据要求投标人自主确定的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费率等按承包人投标时的数值;没有可参照的数值时,按当时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计价方法确定。
d)人工、材料、机械单价上涨或下降引起的价款调整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第11.0.6条第2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固定系数、加权系数按投标文件填报的数值。
价款调整系数(Y)幅度限制:
e)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的基期价格以基准日的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准,现行价格以当月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准。
f)价款调整以( )为时间单元。
3)其他约定:
(2)合同约定采用固定总价方式,价款调整方法:
(3)合同约定采用可调价格方式,价款调整方法:
62、支付事项
62.2 利率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2) 利率为:( )。
63、预付款
63.1 预付款的金额为( )元。
63.2 预付款支付的有关规定:
……
……
63.4 预付款抵扣办法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预付款按照抵扣比例从期中应支付款项扣回,直到扣完为止,抵扣比例按预付款占合同价扣减暂列金额后的百分比计算。
(2) 抵扣办法为:
6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64.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金额的约定
(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额为( )元。
64.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4.2款的规定。
(2) 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为:
65、进度款
65.1 支付期间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以月为单位。
(2)以季度为单位。
(3)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65.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是:( )元。
67、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67.1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67.2款至67.7款的规定办理。
(2) 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
68、质量保证金
68.2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方式
(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8.2款的规定。
2) 为扣除暂列金额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后的合同价款的 %。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照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5%。
2) 其他扣留方式:
68.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68.3款的规定。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 年,且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质保金支付申请后的 天内返还。
69、合同争议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均由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4、保密要求
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
76、合同份数
76.1 合同文本的提供按以下第 条的约定。
(1) 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76.1款的规定。
(2) 提供方式为:
76.3 合同副本的份数( ),其中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
上面就是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从建设工程施工双方的主体信息到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施工的具体要求与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的分配以及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均作了详细的说明。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相关内容:
·主体工程验收纠纷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纠纷,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就需要对他们的资质什么的心理有很清晰的认识,首先是发包方的资质,那么他们的资质需要特别注意建设的手续是否齐全,他们的项目是否列入了投资计划,项目的规划,设计有没有获得相关的审批,材料是否齐全,有没有进行招标。其次就需要关注履行能力了,工程实施运营过程,项目的资金是否到位了,有没有落实到位,对于承包方的资质,主要还是关注这几点,承包方的施工...
·在整个劳动保障系统中,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他
在整个劳动保障系统中,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主要负责协助基层就业,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属于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正因为有了他们的协助,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才能够很好的实施和运行。那么他们的申报条件有哪些呢?律师是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劳动保障协理员案例演示。
一、劳动保障协理员案例一
百花社区位于临江市的城乡结合部,由于交通不便,距离培训机构较远等原因,社区有培训需求的失业人员大多数没有去...
·无故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否存在需要赔偿的
无故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否存在需要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应有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辞退员工工资最迟什么时候给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非全日制用工个税申报起征点是多少?
非全日制用工个税申报起征点是多少?
一、非全日制用工个税申报起征点是多少?
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管理,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50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比如扣除相关的劳动双方约定的费用后,再扣除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法》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
·一、雇佣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雇佣童工处罚标准是什么
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
·中秋节上班算三倍工资吗?
算三倍工资。法定节假日上班属于加班,必须支付《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不低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不得用调休替代。《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在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不能将正常工资抵消加班工资。原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226号)明确规定,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
·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
生活中,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情况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对于劳动者来说,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如果发生了工伤事故,没签劳动合同会影响工伤赔偿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没签劳动合同能索赔吗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
·一、协议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条文怎么理解?
一、协议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条文怎么理解?依照我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第 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从该条立法来看,并未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具备何种条件,只要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协议,便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从实践来看,协议解除具有以下...
·劳动仲裁法全文都规定了哪些内容呢
劳动仲裁法全文都规定了哪些内容呢
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保护法方面的有关规定的话,劳动者就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是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维权,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专门的法律进行劳动仲裁方面进行一定的规范。那么劳动仲裁法全文都规定了哪些内容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
·职工追诉加班工资可以吗?
职工追诉加班工资可以吗?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4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劳动者在职...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有哪些?
工程质量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在施工完成后发现质量有问题,造成的人力和财力的损失都是巨大的,质量不达标的工程甚至有可能出现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那么在处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时,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有哪些?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