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都有哪些 很多时候都是在用人单位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才会由受伤职工个人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当然这也是对自身利益做出保护的一种方式。而个人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材料的,那到底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材料都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发生劳动合同纠纷,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第三方机构(例如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其次,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劳动者可以向用工行为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处理;但是这两种方式不是必须的前置程序,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或者用工行为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
·试用期工伤痊愈辞退是否合法? 试用期工伤痊愈辞退是否合法?试用期工伤痊愈辞退是不合法,试用期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因为工伤辞退员工不合法,要支付赔偿金,同时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女方无工作抚养权是否能够争夺抚养权? 当代社会,很多人离婚之后一时半刻并不能找到满意的工作,但是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孩子抚养权归属有需要依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来进行确定,那么女方无工作抚养权是否能够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女方无工作抚养权是否能够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这个是可以的,但是根据你的经济收入评定起到一定的出入。子女抚养权怎么判,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 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往往一些只是比较少的人会因为缺乏这方面的知识系统,被用人单位钻空子,最后可能面临工资无正常得到,也没有办法依靠法律途径得到,劳动合同是维护靠东者权益的凭证,劳动者应该重视。下面我们就劳动合同这个问题与您谈一谈。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
·一、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政策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政策是什么?新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有别于普通的聘用制人员,参照公务员招录程序进行招录,实行单独职级管理,薪酬福利待遇较高,具有长期稳定的职业发展通道。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依实际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各省各市都在加强公路建设,道路四通八达,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存在有些道路建好没有多久就变得坑坑洼洼,要进行修补才能正常使用。因此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是很重要的一个指标。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到底是怎样的。 一、质量管理内容 1、基本要求:质量监理的工作任务是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排在监理任务之前,对于...
·建设工程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如果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的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如果建设工程的质量获得保证,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增强企业的信誉。所以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是处于核心地位。我国为了促进建设工程的质量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快跟着我们的脚步来看一下吧。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拘役缓刑单位工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拘役缓刑单位工资处理办法是什么?只要员工和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执行。如果员工因为自身原因没有为单位提供劳动,那么是可以不支付员工工资的。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被判处拘役的人员工资处理问题。被判处拘役的,拘役期间工资停发,期满释放,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由原单位接收并分配正式...
·环境污染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许多工厂、个人对于环境问题不 环境污染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许多工厂、个人对于环境问题不够重视,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获得自己的利益。这种行为是触犯了我国的环境保护法,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环境污染赔偿权利人如何获得赔偿?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环境污染受害人通过什么诉讼程序获得赔偿 环境法第五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
·劳动中的试用期时间是多长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刚进入用人单位工作时,用人单位都会与该劳动者约定一定的试用期,并在试用期内看劳动者能不能达到单位对工作的要求,胜任工作。那么,作为劳动者,劳动中的试用期时间是多长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中的试用期时间是多长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
·值班属不属于加班 节假日如何计算工资 值班属不属于加班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应当认定为加班: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或者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休息的,一般为非生产经营性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此种情形下,劳动者只可要求单位按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单项集体协议、劳动合同或惯例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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