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2023年在疫情期间工资发吗 在疫情期间工资发吗?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
·工程结算未扣延期违约金的不利条件有吗? 工程结算未扣延期违约金的不利条件有吗?肯定是有的;当事人在适用《建设工程示范文本》时,对通用第35条违约条款具体处理时,没有按要求在专用条款中对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做具体约定,造成合同对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对此种情况的处理,应当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七章违约责任对此有一系列相应规定。《司法解释》第8条发包人的解除权对承包人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第10条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原则规定建...
·生育期间工资从生育报销扣除合法的吗? 生育期间工资从生育报销扣除合法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简单来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如果在生育期间单位有正常代发工资以及正常缴纳各项保险费用,等您在上班的时候会扣除单位代发代缴部分。这是合理的。反之如果生育期间没有正常工资发放和给劳动者正常缴纳各项保险费用,那么公司扣除不合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应 维...
·劳动诉讼费上法院收费标准是多少 劳动诉讼费上法院收费标准是多少 劳动诉讼费上法院收费标准是10元。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单位能与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单位能与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在上述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一些女职工却将这些特殊规定片面地理解为,处在三期内,就可以“为所欲为”,用人单位在任何条件下都无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二、解除三期女工劳动合同的情形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不难看出,如果三期女职工存在如下状况,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
·工伤保险比例 工伤保险比例 1、关于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确定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
·工程现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主要有哪些 工程现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主要有哪些 1、安全教育管理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特别是新工人上岗前,必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年度培训教育,确保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持证上岗达到100%。 2、伤亡控制目标 施工现场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4%以下,杜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3、机械设备管理目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
·邹城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条件是怎样的 邹城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条件是怎样的 一、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应递交哪些材料?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退员工 1、试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员工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合同期的长短。《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
·一、辞退补偿后不能算工龄合法吗? 一、辞退补偿后不能算工龄合法吗? 辞退补偿后不能算工龄合法,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在1994年发布的劳办发[1994]376号文规定:由于违反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职工受开除处分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开除是单位对职工的最高行政处分,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还要给予刑事处罚。 按规定,被开除、被判刑人员其工龄只能从再次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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