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外地办离婚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外地办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双方在外地办离婚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外地办离婚需要回到办理结婚登记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可以协商离婚。就离婚的具体事宜,如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协商好以后,此时需要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还有双方就共同财产和子女处理的协议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夫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这时就可...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也越来越方便,俗话说的话想致富先修路。那么,修建高速公路就会必不可免的征收土地。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一些帮助。 建高速公路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具体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
·我不签字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 我不签字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 您都知道,政府征收土地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为了公共项目的利益,并且政府会给被损害到应得利益的集体或个人以应有的赔偿,但是如果实在不想土地为征收呢,有的朋友就疑问了不签字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 一、农民不签字政府是否可以强行征收土地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 一、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 1、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金:是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
·农村集体土地对外承包应经过什么程序方可承包 程序:(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
·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少? 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少?房产证是你房子所有权的象征,非常的重要,当你购买房子时,房地产方会给你房产证,当你得到房产证的时候,那么这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就归你了,那么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少?国家对于购房得房产证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事实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购房人取得的商品...
·不是一个村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不是一个村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土地使用者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方可拥有对相应土地的使用权。当涉及到土地买卖等情况时,就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那么,不是一个村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这个问题。若土地使用证所在的村与将要过户的村不是同一个村,那么,土地使用证是不能过户的。因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仅限于本村村民。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2023聊城征地补偿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每年国家在征地补偿的相关标准以及具体事项都有一定的变化,那么今天小编就给您讲述一下,关于聊城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看,聊城市的征地补偿应该分为三个片区,分别进行,具体来看下面的文章。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土地共有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由济馆高速公路、光岳路、辽河路、中华路、长江路、光岳路、湖南路、京九铁路线围合成的闭合区域。补偿标准:区片价:70000元/亩;基本农田:8400...
·江西省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西省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西省政府颁了新征地补偿标准,此后批准用地或实施征地的,都将按照新标准进行执行。广大农民对此非常关注,一些林地承包人对此更是非常关注,因为林地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比一般耕地更大,耗费的精力和金钱也更多,相应的,也更为关注林地补偿标准。那么,江西省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江西省林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
·什么是确认合同履行地的规则 所谓 合同履行地 ,通说认为指 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 ,也即义务清偿地点。现行《合同法》、《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对合同履行地概念的表述略有不同,其中《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作为实体法对其表述成 合同履行地点 ,而《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则称其为 合同履行地 ,两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是各法在立法中对本法所要解决问题的侧重面不同而规定的一个地理概念,在法律概念上是相同的。审判实务中我们通常...
·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您都知道是如果国家占用耕地是要对农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通的老百姓并不知道占用耕地国家具体会补偿什么样的数额,或者说是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补偿,那么占用耕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可以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法律依据1、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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