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共有部分收益该怎么分配

一栋楼里面的业主,除了对自己的房屋也就是私有空间拥有所有权外,对于楼道、电梯等公共部分也是享有所有权的。而有时候物管公司可能会在楼道、电梯里面让其他人打广告,那此时房屋共有部分收益应该怎么来分配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共有部分收益该怎么分配
(一)应当按照业主所有的专有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二)应当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的价值比例确定。
鉴于现实中情况复杂,各地及每个建筑区划的具体情况不同,业主如何负担房屋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如何分配房屋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收益,是业主行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问题,业主可以依法处分。故本条规定,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本条作了原则性、指导性规定,即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二、夫妻一方能否擅自卖共有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经共有人的同意。我国《物权法》也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屋的行为应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所以夫妻一方不能单独出售其夫妻共有的房屋,若出售,则侵犯了另一方的共有财产权利,其行为属侵权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权处分人只有在合同被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后,其合同才有效。
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到,在出卖夫妻共有的房屋,一般应由夫妻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但民间习惯上往往是由夫妻中一人出面签订合同。这时另一方虽未签订合同,但知道买卖的事实并未表示异议,应当认为其默示同意,事后不得以自己未亲自参加处分为由而否认处分的法律后果。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严格来讲物业公司仅仅是为小区广大业主提供服务的,对小区内的设施是没有所有权的,因而要是允许他人在小区打广告产生了收益的话,则这部分收益也应当是属于广大业主所有。



相关内容:

·商品房预售风险
    

商品房预售,俗称“卖楼花”、“卖期房”,这种制度是从香港引入的,而国外大多实行的是商品房现房销售制度。商品房预售是我国目前房地产转让的一种最主要的买卖方式。虽然国家近来出台了一些规范商品房销售的条例、规定及司法解释等,但在商品房预售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

  交易标的不确定,购房者风险大

  在商品房预售中,因在建工程的建设工期长,交易标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因而...

·普宁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普宁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拆迁补偿在我国主要是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采取置换房屋产权的方式,另一种是直接用经济进行补偿。目前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因此在拆迁补偿标准上也有所差异。那么,厂房拆迁补偿那些呢?普宁市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厂房拆迁补偿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


·一、房屋租赁是否属侵权纠纷?
    一、房屋租赁是否属侵权纠纷? 房屋租赁不属侵权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其中房屋租赁不在该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


·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现在买房已经不只是一种刚需,也能是一种投资,那么为了保证卖房和买房双方在交易前中后期的共同的利益保证,我们通常需要在合同中详细的注明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本文就可能列出的条款做出了一个详细的解释。 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因违反房屋买卖合同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即为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条款主要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 违...


·婚前财产中的离婚房产只看名字吗?
    随着现代社会离婚率普遍增高,越来越多的人都面临着伴随离婚而来的各种问题,其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婚前财产的分配问题,而离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的重要部分,它该怎么分配,离婚房产只看名字吗?以下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房产的规定。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北京市从2013年开始每年都会发布几万套自住型商品房,它的价格要比同类房屋少很多。在万千急需购房的朋友中,产生了不小的反响,但是房屋购买一般会采取摇号的方式来确定最终的购房者,有一定运气成分在,而且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买到自住型房屋,今天小标为您解读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规定。 购买条件 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


·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买房子都不是意见容易的事情,很多时候都是
    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买房子都不是意见容易的事情,很多时候都是要拿出多年的积蓄,而往往还不能一次性付全款。而在买房子的过程中,自然也有不少需要注意的事项,这对购房者来讲是很重要的。那到底买房子要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时注意什么事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


·二手房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只有二手房合同签订成功才能证明二手房交易完成,合同是二手房交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甲乙双方都必须对签订的内容进行详细协商,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些注意事项,以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关于二手房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购房者需要对售房者有准确的了解 购房者应当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件。如果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则应当了解售...


·一、按揭房离婚怎么归一方所有?
    一、按揭房离婚怎么归一方所有? 由一方取得房产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的方法来完成过户处理,离婚房屋的产权归属一方,相应的贷款也归属于一方。 (一)对于夫妻双方婚前按揭房产有书面约定的,按《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对于婚前按揭房产没有书面约定的,离婚时对按揭房的离婚后所有权归属、房产价值、增值...


·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
    每年都有不少广州市民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房产分割。离婚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书后,就应该尽快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时应该先对房产进行析产。然后再办理具体的过户。那么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


·一、有房贷离婚分割房产怎么过户?
    一、有房贷离婚分割房产怎么过户? 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 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