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提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般劳动合同里面都是具体约定了期限的,而在期限届满的时候才会终止劳动合同,但现实中却可能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而在提前终止合同的时候,单位也要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此时提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提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一)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三)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经济补偿金中的月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二、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年限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此时都必须要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进行,不然提前终止的行为就会构成违约,此时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现实中,有的情况下终止合同需要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这个补偿金是怎么算的,我们也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无偿技术服务合同需要赔偿吗
    无偿技术服务合同需要赔偿吗1、无偿合同在实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中,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不符合损害赔偿的宗旨。无偿合同损害赔偿除了要有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事实外,还应当具备主观要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具有可归责性,即要有过错。将过错作为无偿合同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据,正是考虑到其自身的特殊性。2、无偿合同违约归责原则采严格责任有违民法公平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有决定是否订...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从一开始就已经约定好的,所以很多女职工在休产假的期间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产假还没有结束但是劳动合同已经到期。生活当中不排除有个别的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休产假的期间,以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为借口就解除了事实劳动关系。下面我们要给您普及的法律常识就是,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劳...


·财务部门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财务部门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财务部门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财务部门拒绝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 对于其他不履行合同的处理,合同法也作出救济的方法: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


·权利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权利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生效时间 权利质押合同的内容与动产质押合同基本相同。权利质押合同因标的的不同,生效时间也不相同。 ①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


·招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
    招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 一、招商合同管理的概念 招商合同管理:是招商管理的重要部分,合同的建立是商户与公司合作的开始,合同数据决定了商品的销售,利润的计算,租金的核算,招商价外收入的计算及收取等业务。其中包括联营、租赁的合同管理,商品扣点的调整,月租金的调整,联保方案的维护等模块。 二、招商合同管理流程 1、招商文员负责招商部有关合同、协议的领取、登记、保管、分发与存档工作,合同签定盖章之后...


·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约定最高是多少?
     一、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约定最高是多少? 在合同违约金中,数额幅度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遵循以下几点: 1、约定违约金。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则需要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


·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
    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 1、 诉讼费的缴纳范围: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以及案件受理期间的各种帮忙的人工费用。 2、缴纳费用的标准: (1)小于等于1万元的案件,缴纳50元。 (2)1万元到10万元的案件,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2.5%计算费用。 (3)10万元到20万元的案件,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2%来计算费用。 (4)20万元到50万元的案件,超过...


·最新文件柜购销合同完整版
    最新文件柜购销合同完整版 文件柜购销合同格式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乙方:(供应商) 签约时间: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号。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


·外贸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外贸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实际的履行 所谓实际履行的含义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承担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受害的那方既不想废除合同,也不想接受受违约一方给予的金钱赔偿,而是提出要求违约当事人的一方继续履行承担规定的责任的一种形式。他的有点事更符合人的意愿,有助于合同的实现,但也不是任何情况都需要实际履行。 因此,《合同法》规定:为预防没有履行承担或履行承担了非物质的债务然而却不合约定时,受害方...


·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1、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2、《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


·实习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实习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在员工实习期间就和员工签订专门的实习合同。实习合同和员工正常的劳动合同肯定是有所区别的。因为合同当中主要是针对的员工在实习期间的一些表现和工资的发放问题,但是目前我国法院接到的实习合同纠纷也不在少数。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实习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实习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5...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在您以前的认知当中,肯定会认为,合同只要签署上了双方的姓名即表示生效了,其实并不是全是这样。构成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很多种,那么您知道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吗?为了方便您了解,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