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离婚如何处理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可以参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办法。下面,就让我们具体为您介绍农村离婚房产是怎么分割的吧。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在离婚案件中对各方应得的房产份额不好确认的,法院一般是先对其他财产先行分割,对于房产的分割,让有关当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产之诉。农村方面的情况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在具体进行分割的时候,往往也需要当事人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需要注意这方面很容易产生争议,必要时各位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相关内容:

·国家赔偿房屋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房屋标准的规定是什么?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关于房产的很多维权措施和法律知识,官网都已经介绍过,想要了解更多的可以搜索及其相关关键词。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基于甲方原因没有过户,正确按照确权之诉提起诉讼,如何打确权官司以确保自己的房产权。 房产纠纷如何打确权官司? 1、确权的含义: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


·一房多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一房多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在刑法上如果这个房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他隐瞒一房二卖这种情形,然后收取了购房者交付的相应合同款项的,而且这个款项又达到刑法规定的2万元以上的,它是构成合同诈骗罪。对合同诈骗罪法律是规定应当是判处有期徒刑。还有处那个罚金的。如果说这个行为它没有那么严重,它仅仅是...


·离婚起诉后房屋增值如何分割?
    离婚起诉后房屋增值如何分割?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


·一般来说租赁公租房有期限吗
    一般来说租赁公租房有期限吗?有的人对公租房不是很了解,认为只要申请获得了公租房的租赁权,那就可以一辈子以低于市场租房的价格来租赁公租房。那要是从法律层面分析的话,到底租赁公租房有期限吗?如果有的话,那具体的租赁期限又是多久?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管理公租房 由于有的地区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比较小,部分大中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


·现在有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
    现在有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其实这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方法,不过大家对于贷款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所以盲目的去贷款,只会给自己碰一鼻子灰,给自己带来利益的损失,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谨慎。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在房价高居不下的今天,殊为不易,因而受到了市场的青睐,但是同时也引发了不少纠纷。如果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这个回迁房能购买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回迁房能购买吗 回迁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一)业主已经取得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


·房子一直都是大家谈论较多的话题,买房子的目的不同,有的是投资
    房子一直都是您谈论较多的话题,买房子的目的不同,有的是投资买房,有的是结婚买房,有的在结婚前买房,有的在结婚后买房。如果是婚后贷款买房就涉及到共同还款的问题,新婚姻法婚后贷款买房已经做了规定,防止因贷款买房而引发的矛盾,但是新婚姻法究竟是怎么规定的,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解。 一、新婚姻法婚后贷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又很多的前提条件存在,如果你们是共同...


·论购房者的优先权
    内容摘要:随着优先权制度的深入研究,该制度已逐渐被人们所接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所以笔者认为购房者对其所购房屋也具有优先权。 关键词:优先权;法定抵押权;优先受偿权 正文: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纠纷也日益繁多。购房者支付了全部或...


·夫妻共同房产单独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夫妻共同房产单独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一、夫妻共同房产单独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有效,夫妻之间的一方可以放弃对另一方的房产继承权。但需要由继承人出具书面的说明,并对放弃继承权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


·2023年房屋抵押贷款的流
    2023年房屋抵押贷款的流   房屋抵押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拥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给银行贷款。那么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流程呢?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简称房屋抵押贷款。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


·一、如果父母婚后出资买房要怎么公证?
    一、如果父母婚后出资买房要怎么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