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眼睛工伤九级鉴定标准是什么,鉴定评级标准

工作生活中如果出现自身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的话,我们是可以根据情况获得一定工伤赔偿的,如果涉及到自身的身体伤害对后续生活有影响的话,我们还可以进行工伤鉴定,有评级的话还能够获得更多的贡山给赔偿,那对于我们来说眼睛工伤九级鉴定标准2017是什么呢?

眼睛工伤九级鉴定标准2017

九级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三级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级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2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27、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28、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31、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

七级

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31、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3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3、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3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31、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十级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工伤的问题虽说不是任何人都会涉及到,但是我们在工作生活中总是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对于相关的知识有所了解,否则遇到工伤问题的话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关于眼睛工伤九级鉴定标准内容以及所以的鉴定标准都是我们需要去了解的,当然最终的评级是工伤鉴定部门进行的,具体的评级需要根据鉴定结果来确定。


相关内容:

·发生劳动争议后有什么解决方法
    发生劳动争议后有什么解决方法 (1)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


·安康市4类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政策方案
    安康市4类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政策方案 (1)伤残津贴: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照每人每月增加23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570元的,补足到1570元;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8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240元的,补足到1240元。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1140...


·每个社会的个体成员都将会步入职场,开始自己劳动赚钱的道路。根
    每个社会的个体成员都将会步入职场,开始自己劳动赚钱的道路。根据国家规定每个个体自然人在到公司上班的时都应该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自身利益的切实依据,但是您可能在要确认劳动关系程序时交属程序可能还不是很清楚,签署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些什么接下来会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签署劳动合同程序 一、劳动关系的确认。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 3,劳动者提供...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 工程质量是很重要的,是人们都非常关注的。承包商也应该对于工程质量作出一定的承诺和保证,并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那么,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工程质量的评定标准又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范本)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


·劳动仲裁经济补偿要扣个税么?
    劳动仲裁经济补偿要扣个税么?劳动仲裁经济补偿要扣个税,经济补偿金的扣税的相关规定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


·地面施工致害责任是怎么样的?
    地面施工致害责任是怎么样的? 一、 地面施工致害责任是怎么样的? 地面施工致害的,属于施工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


·一、公司能随意解雇员工吗?
    一、公司能随意解雇员工吗?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雇其雇员,但不得任意解雇:1、过失性辞退企业在工人过错的情况下不需要30天通知,立即解雇员工行为。《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疏忽解雇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况:(1)证明其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就业条件;(2)违反劳动法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3)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提前解雇是指企业以提前30天...


·高铁修建有土方工程吗
    高铁修建有土方工程吗?注意事项是哪些? 1、高铁工程施工中的标准和要求 (1)施工技术的交底。这是施工工序中的第一个环 节,至关重要。 (2)设计变更管理。图纸是施工时的依据,管理方也 应该依据图进行验收,这样施工质量才会得到保证。但是, 在施工的过程中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许多问题难以预计, 猝不及防。比如:实际的施工环境有改变、外界的影响和变 化,有时建设单位也会提出一些新的要求和变更。因此,...


·劳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劳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人防工程维护的重视,各地也相应出台了一些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在制定过程中也相应的有一些法律小知识隐藏在里面,您一定十分的想要了解吧!接下来就看一看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吧? 一、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为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使人防工程保持良好、安全的使用和战备状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的制度。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是人民防空建设的重...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 一、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 1、合同变更的程序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 (3)、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2、可以变更合同的具体情况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


·试用期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几天
    试用期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几天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未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