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样的? 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样的?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需要对土地征收的安置和清苗以及其他的辅助物进行补偿。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定义是什么?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定义是什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用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
·三洋铁路征地补偿款是按什么标准发的? 三洋铁路征地补偿款是按什么标准发的?最近几年,我国铁路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很多省市都在规划修建铁路干线。其中三洋铁路在前期规划中,会对沿线农村土地进行征用,涉及到的农户,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对于他们来说,最关心的是补偿款的金额。那么三洋铁路征地补偿款是按什么标准发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一、三洋铁路征地补偿款是按什么标准发的?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
·异地离婚的手续较一般离婚手续简便一点的是 异地离婚的手续较一般离婚手续简便一点的是,只需要去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现在交通发达了,走出老家,在发达城市发展的人也越来越多,因此异地结婚的人多了,异地离婚的人也就更多了。异地离婚和正常离婚要走的程序有一点点区别,就是前者不需要去男女双方的户口所在地,简单方便一点,只需要去一次就可以了。要带的资料是比较简单的,各自的身份证,一寸的近照需要2张,还有证明自己身份的介绍信,这个要有可信度,由居民委...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博兴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博兴县征地补偿标准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边界为城东街道东边界,西边界为县界,南边界支脉河,北边界为城东街道北边界。 补偿标准:区片价:53000元/亩;基本农田:63600元/亩;建设用地:53000元/亩;未利用地:424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小清河以南(规划区外区域)。 补偿标准:区片价:52000元/亩;基本农田:62400元/亩;建...
·离婚可以在登记地法院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
·为了加快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在我国也有很多农村地区的发展 为了加快我国的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在我国也有很多农村地区的发展和城镇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因此有部分农村地区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也有非常多的安置房,一些大城市的郊区和农村地区的安置房买卖也比较多,可是当事人在购买农村安置房的时候,首先应该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农村安置房买卖是否受法律支持? 一、农村安置房买卖是否受法律支持? 有证的农村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农村安置房...
·四荒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四荒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概念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55是什么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55是什么 为了加快我国城市建设,国家会征收一定的土地用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或道路交通建设。重庆作为我国几大直辖市之一,山地面积多,平原面积少,国家征用其土地必须支付足够的征地赔偿。那么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55是什么,做出了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手写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力吗? 土地使用是我们拥有的一个权利,我们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就会得到相应的证书。那么关于,手写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效?手写的要国家授权之后,有相应的盖章也是同样有法律效力的,相比之下契约就不行了。 需要是国家颁发的,经过国家确认过就是有效。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
·未提供两证征地怎么补偿 未提供两证征地怎么补偿 一、未提供两证征地怎么补偿 未提供征收土地相关批文是不能征收土地的,如果未批准土地征收批文强行征收土地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1、国家征收土地的,应该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如果征收土地时,没有提供征收土地相关批文,那么是不能征收土地的,如果强行征收土地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
·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什么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什么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出现地域管理权异议时,确定地域管辖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要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一般来说,按照诉讼人人所在辖区来确定,或按照诉讼标的物来确定,按诉讼人所在辖区来确定的,是一般地域管辖;按诉讼标的物来确定的,是特殊地域管辖,在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 一、原则规定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使用的原则...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