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员工入职流程是什么?先入职后上班可以吗

人们只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入职上班后才能取得钱财,才能独立养活自己甚至是去娱乐。很多人到了合适的年龄合适的时间就会去参与工作,独立生存。但是初入职场,他们对职场生活有很多问题,比如新员工入职流程是什么?先入职后上班可以吗?现在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新员工的入职流程是什么

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共分为六大步骤:入职准备、入职报到、入职手续、入职培训、转正评估、入职结束。

(一)入职准备,准备的证件:

1、一寸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5、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6、体检合格证明。

(二)入职报到:

1、人事中心向新员工发放《面试评估表》,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1)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体检合格证明。

(2)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3)建立员工档案、考勤卡(管理卡);

(4)介绍公司情况,引领新员工参观公司、介绍同事;

(5)将新员工移交给用人部门。

2、用人部门负责的工作:

(1)部门领班负责发放考勤卡、管理卡、工具箱、工衣柜等一系列工作物品,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

(2)制定专人作为新员工辅导员,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如:行政部由领班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理疗部有技术老师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

(三)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四)入职培训:

1、组织新员工培训;

2、相应职能专业技术培训;

3、相应规章制度的培训。

(五)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事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六)入职结束:

新员工根据《新员工报到工作单》要求,待各项工作落实后,于试用期结束时,将此表签字后,归档人力资源中心。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二、先入职后上班可以吗

新员工入职手续(证件带齐的情况)公司有专门负责此工作的工作人员,一般情况当天就可以办理完。具体需要多长的时间还是根据公司具体安排而定。我国的工作人员能不能先入职后上班没有具体的规定,具体按公司安排而定。

新员工入职手续繁多,一般是新员工上班直到试用期结束转正后才算入职结束,但是否可以直接入职完成再上班这个问题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还是看您与新公司的协商以及公司的安排。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建筑工地防高空坠物都有哪些措施?
    建筑工地一般也是人来人往,环境比较嘈杂的地方,在施工现场除了工人以外,还会有其他质检的人员每天会不断的穿梭在建筑工地当中。而且建筑工地一旦掉落下来的物品肯定砸到人不是开玩笑的,因此施工现场一开始就要把防高空坠物的这些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以,经常出入于建筑工地的这些工人们就一定要了解一下建筑工地防高空坠物都有哪些措施? 建筑工地防高空坠物都有哪些措施? 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多发生在各类登高作业、...


·单位辞退员工怎样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怎样不用赔偿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一、二类账户能收到工资2万吗?
    一、二类账户能收到工资2万吗二类账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二类账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二、关于银行三类账户简介:央行发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新规,将原有的银行结算账户从开立渠道、功能、限额等维度分为三级,针对每一级账户体系界定了清晰的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指引。央行通知要求,银行对账户分为一类户、二类户和三类户管理。通过传统银行柜面开立的、...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高铁、动车等高端交通技术的不断突破,铁路作为国内交通运输动脉的作用更加凸显,但新技术的实施推广对铁路工程的建设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铁路交通运输不仅涉及到公共交通安全,更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产和财产安全,那么,铁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具体规定呢?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铁路建设...


·对外工程承包的承包种类有哪些?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我们国家工程方面的发展也越来越好,一个工程项目的开发,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很多企业在做工程的时候就会将工程项目承包出去,让专业的实施公司去进行实施,对外工程承包的承包种类也是分种类的,那么对外工程承包的承包种类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 一、对外工程承包的承包种类有哪些? 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


·工地老板不发工资怎样讨回
    工地老板不发工资怎样讨回(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没签合同受了工伤怎么办
    没签合同受了工伤怎么办 一、没签合同受了工伤怎么办 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1、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需提交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认定具备哪些性质特点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 不申请...


·酒店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儿童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一个国家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但是现实中存在很多酒店为了利益不惜雇用童工现象,对儿童的身心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下面,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下酒店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有哪些,从而做到坚决不用童工、发现使用童工主动举报,共同为儿童的身心健康努力。 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


·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
    ?一、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就薪酬待遇变更事宜进行约定。(二)特...


·私企劳动合同范本
    企业聘请员工,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都有保障作用,在发生纠纷时,双方都可以依据该合同解决双方的纠纷。员工在私企工作同样也要签订劳动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私企劳动合同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私企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


·2023薪级工资怎么算
    2018薪级工资是结合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计算的。每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也因人而异。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对工程约定的各项内容已经完成,而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针对其中的工程施工质量、规划等进行验收,对验收成果出具验收文件或者出具准许使用的文件,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组织并且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是工程施工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它是检验施工的工程的质量程度,也是检验投资收益的重要环节,它决定着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