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在建筑工程领域,玻璃幕墙应用的越来越广泛,特别是写字楼的建设,外墙基本用玻璃幕墙代替。幕墙工程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大楼的使用和业主的人身安全,因此施工单位应该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开展施工。那么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简单做个了解吧。

一、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1、幕墙工程验收应在建筑物完工(不包括二次装修)后进行,验收前应将其表面擦洗干净。

2、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设计图纸、文件、设计修改和材料代用文件;

(2)材料、构件出厂质量证书,型材试验报告、结构硅酮密封胶相容性和粘结力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施工安装自检记录。

3、幕墙工程质量应按观感检验和抽样检验进行检验。以一幅幕墙为检验单元,每幅幕墙均应检验。

4、幕墙工程观感检验,应按下列八点要求进行:

(1)明框幕墙框料应竖直横平;幕墙分格玻璃拼缝应坚直横平,缝宽应均匀,并符合设计要求。

(2)玻璃的品种、规格与色彩应与设计相符,色泽应基本均匀,铝合金料不应有析碱、发霉和镀膜脱落等现象。

(3)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

(4)金属材料的色彩应与设计相符,色泽应基本均匀,铝合金料不应有脱膜现象。

(5)铝合金装饰压板,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肉眼可察觉的变形、疲纹或局部压碾等缺陷。

(6)幕墙的上下边及侧边封口、沉降缝、伸缩缝、防震缝的处理及防雷体系应符合规范。

(7)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整齐美观。

(8)幕墙不得渗漏。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监理单位要从幕墙工程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逐级进行质量评定,同时,要注重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测。从外观上面,要对幕墙工程的玻璃安装方向、幕墙上下边封口、钢结构等进行验收。


相关内容:

·员工个人可以自行申请工伤鉴定吗
    员工个人可以自行申请工伤鉴定吗工伤职工或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此可见,受伤职工自己也是享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的权利。可以依法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基数及索赔时效
    一、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仅仅确立了双倍罚则的原则,但并未明确另一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对此有三种观点: 一是双倍工资...


·女职工流产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女职工流产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二、女职工流产假规定是...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款单的格式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款单的格式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作为开发商和建筑商企业最为关注的一部分,工程质量也可以说就是企业的生命。在企业内部不断关注建筑工程质量的同时,国家也通过各种各样的政策和手段在规范建筑工程质量。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存在什么问题的话,会对相关单位进行罚款。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工程质量罚款款单的格式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罚款款单的格式是什么? 工程罚款通知单 致 : ...


·劳务协议和劳动协议的区别是怎样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不一定都是劳动关系,还有可能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在建立了劳务关系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协议才行。而对于劳务协议很多人与劳动协议区分不开,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


·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风险的概念 所谓建筑工程风险就是在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以及可能导致结果 差异的可能性。 二、建筑工程风险的特点 1、建设工程风险大 2、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均有风险,但是各方的风险不尽相同 3、建设工程风险在决策阶段主要表现为投机风险,而实施阶段则主要表现为纯风险 三、建筑工程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的过程 风险识别,风险评价,...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在工作中如果涉及到化工产品购销合同,就表示会牵涉到较大额的经济交易。所以合同的规范和细节就显得尤其重要,其中提到的各项条款都要牢记掌握。要保证合同的内容真实可靠也要有法可循,这是保证交易双赢的基础。今天我们整理一些关于化工产品购销合同范本和细节的资料供您参考。 化工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


·人们在工作中难免会磕磕碰碰,造成工伤,而工伤赔偿往往是人们关
    人们在工作中难免会磕磕碰碰,造成工伤,而工伤赔偿往往是人们关注的要点,只有在时效内的赔偿才是有效赔偿,如果在时效外则不会得到经济赔偿,那么工伤赔偿时效到底该怎么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工伤赔偿时效该怎么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参与社会工作是每一个人都必须要做的事,但不是每个工作者都对劳动法有所了解,有些情况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那么出来工作,一旦用人单位确认了要你,就会签订劳动局劳动合同。一般至少一年,多的可能五年,当劳动合同到期了,万一用人单位不续签,那怎么赔偿呢?下面我们来给你解答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


·员工医疗期满,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进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发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故员工医疗欺瞒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进行调岗,仍不能胜任的,才可以解除,故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调岗。...


·公司财务、会计需要做哪些工作?
    公司财务、会计需要做哪些工作?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一百六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规定有哪些,是什么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规定有哪些,是什么有很多企业在运营过程当中可能会遇到把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我们对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规定进行一定的了解,所以的我们在下文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规定有哪些,供您参考。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的规定 1、改变为商业用途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 城市规划对不同性质建设用地的布局,根据其使用功能、对社会和基础工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