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如何进行?

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如何进行?
出现了医疗事故首先要先确定好事故的责任,之后如果已经确定了责任那么就要对纠纷进行调解了,但是在调解的时候如何调解以及调解的方法各地区的规定都是不同的,那么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如何进行呢?我们这就和您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由于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据调查显示,85%以上的医患纠纷都是通过此种方式解决的。在医疗纠纷激增的今天,医疗纠纷的协商解决方式仍然为有效,也是便捷地解决医疗纠纷的好方法。
(一)优点
1、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是以妥协而不是对抗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2、当事人有更多机会自行参与纠纷的解决,不具有强制性;
3、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第四,经当事人理性的协商和解决,能达到双赢的结果。因此,总的来说,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具有省时、省心、经济的特点,它因能快捷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从而成为解决医患纠纷最好的方式之一。
(二)缺点
尽管和解可以消除纠纷,但是由于此种方式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运作中的随意性使得人们对和解的公平性、合法性信心不足,医患双方的和解有可能排斥了本应介入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检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从而使责任人逃避法律制裁。同时,所达成的协议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发生反悔,容易导致更大的风险和重复成本。
二、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
我国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一级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贯彻实施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保障人民的健康,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处理解决医疗纠纷是由其职责所决定的,当医疗机构和患者单独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协商解决。2002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医患事故处理条例》,把卫生行政部门调解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必经程序,即发生医疗纠纷后,必须先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调解,否则不得提起诉讼,使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节成为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
(一)优点
通过卫生部门调解解决医疗纠纷的优点主要是
1、快速方便。作为行业主管机关,卫生行政部门所具有的专业认知能力是其他纠纷解决机制所不具有的;
2、节约费用。卫生行政部门解决医疗纠纷是职权行为,费用较低甚至不产生费用;
3、效力较强。行政裁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其四,对行政裁决的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再次进行解决。
(二)缺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机关调解医疗纠纷是以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依据,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主要来自医疗机构,医疗事故鉴定因所谓医医相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而导致患方对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难免产生质疑,因为卫生主管部门与医疗机构的特殊关系,在处理该类纠纷中无论是机构或过程都难以使病人满意。因此,卫生行政机关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提出的调解意见有时难以得到患方的信服,难以成功解决医疗纠纷。
三、民事诉讼方式解决
当卫生行政部门也不能成功调解时,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即发生民事诉讼。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前,都要劝双方进行调解,并以法官身份提供第三者的帮助,称之为司法调解。医患纠纷经司法调解仍不能解决纠纷,法官不得不进行司法裁决,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解决纠纷,这是医患纠纷解决的最后方式。
(一)优点
通过诉讼解决医疗纠纷,是以国家强制力手段解决,其程序应是最公正的,最具有严肃性和约束力,民事诉讼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不能被推翻的最后的解决方式。
(二)缺点
诉讼成本高、程序复杂、效率低,消耗大量的国家司法资源及医患双方的经济和精神资源。更重要的是,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医疗纠纷不宜以诉讼为主要解决方式。由于医生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职业,非经专业训练难以对专业问题得出客观科学的评价,而绝大多数法官医学知识缺乏,对有关证据的效力和诉讼进程难以把握,使医疗纠纷的定性和处理困难,相对于其他类型案件的审理显得苍白无力,而其裁决的结果未必令双方均满意,所以其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并非最佳。
四、其他解决途径
除了以上三种较为传统的解决方式,医疗纠纷还有其他解决途径,如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等。由于仲裁员选任的特殊性,即可以有法律专家又可以有医疗专家共同组成仲裁庭处理纠纷,两个专业的结合使纠纷解决更具效率,但是目前我国医疗纠纷仲裁的案例并不是很多,所以并不着重讨论。
但是如果是患者与医院进行协商解决优点是当事人可以直接的参与其中进行协商以及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条件,缺点是容易催化和加深矛盾。其余的还有卫生部门进行调解以及进行民事诉讼调解。



相关内容:

·被打做法医鉴定流程是什么
    被打做法医鉴定流程是什么?被打做法医鉴定流程是先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等伤情鉴定结论。《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


·医患纠纷调委会职责是什么?
    医患纠纷调委会职责是什么 一、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向患者及其家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纠纷咨询; (三)负责调处辖区内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 (四)协助处理医疗纠纷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五)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 (六)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存在的困...


·医疗事故受害者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医疗事故举证,实行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


·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什么要求?
    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什么要求? 一、医疗事故的鉴定部门有什么要求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


·医疗事故的技术时间规定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技术时间规定有哪些(一)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


·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
    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近年来,我国的科教文卫事业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国家也更加关注公民切身利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医疗人员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在这时,被侵害人就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定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那么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一、医疗纠纷处理方式 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


·如何确定构成医疗事故2023
    如何确定构成医疗事故2023 一、如何确定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4、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必须符合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二...


·医疗诉讼的证据是什么2023
    医疗诉讼的证据是什么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都?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


·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
    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医患关系是现代社会非常紧张的一段关系,医者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患者也得不到最需要的救治,于是就产生了医疗纠纷。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一般法院都会让双方做医疗鉴定,以便更好地判处案件。下面我们看看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


·大家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您平常说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生活中,用人单位为您办理并缴纳了五险一金后,员工需要查询五险一金的相关信息,下面为您介绍深圳五险一金查询途径,请您阅读 一、五险一金查询途径 可以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保缴费政策,包括社保缴费标准,社保个人账户信息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