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有关劳动关系归哪里管?

您在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一些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但是怎样合理的利用法律,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每个人都必须学会的技能。您在日常的雇佣劳动合同关系中总会遇到一些不公平的对待,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具体包括有关劳动关系归哪里管、劳动关系的确认以及相关材料的提交,以便在您受到不公平待遇时正当维权。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6)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事项

二、哪个部门可以进行劳动关系确认以及法律依据

(1)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进行劳动关系确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争议解决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三、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关系确认的一些具体细节,在当前环境下就业问题是一世界性的难题,劳务派遣这种新的用工方式为这一世界难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劳务派遣关系,在用人单位,劳务员工自身,派遣机构以及法律政策方面都会人为或非人为的出现一些问题。希望我们以上做出的一些解答能为您的疑惑做出一些贡献。


相关内容:

·发生低血糖晕倒算不算工伤
    发生低血糖晕倒算不算工伤不是,在上班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是工伤。如若仅仅因为自身身体原因而并非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因为低血糖晕倒是很难认定为工伤。当然当事人认定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最终能不能认定工伤这还得结合具体情况去分析。二、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发包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 (1)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城市规划许可文件; (3)工程勘察资料等。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在合同内需约定资料和文件的名称、份数、提交的时间和有关事宜。 2、项目设计要求 (1)工程的范围和规模; (2)限额设计的要求...


·用人单位遗失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是雇佣双方关系的最直接证明,签订劳动合同是正式工作必经的步骤,双方对劳动合同的慎重保存是很重要的,因为遗失将会牵扯到不必要的麻烦,那若是用人单位遗失劳动合同,后果是怎样的呢?将为您解决这个问题,请您继续往下阅读。 (一)用人单位遗失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丢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各执一份,可以寻求另外一方将双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一份重新签字或盖章即...


·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各项司法制度,对于广大人民的各项基本权益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就拿劳动关系来说,劳动关系也是受我国劳动法保护的。劳动法针对劳动人民的一切基本利益,都有明确的规定。这对劳动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后工伤应该怎么进行赔偿?
    对于一个新员工来说,在单位里要成就一番事业需要磨练的有许多,在员工入职后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许多,在单位里发生的事项也有很多,比如说新员工入职后可能会发生工伤。那么,对于新员工来说入职后工伤应该怎么进行赔偿?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新员工入职后工伤应该怎么进行赔偿的相关事项。 一、新员工入职后工伤应该怎么进行赔偿 无论新老员工,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有工伤待遇,新员工的工资标准按实际月份计算...


·一、撞了的士需要赔误工费吗?
    一、撞了的士需要赔误工费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


·有的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而选择不签劳动合同。这样的行
    有的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而选择不签劳动合同。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对劳动者不利的,但也不能因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就随意的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同时对单位来讲没签劳动合同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那到底单位没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首先,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职工有权要求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


·业主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业主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一、业主拖欠工程款的解决办法 1、 要研究案情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案情并非千篇一律,法律顾问必须认真研究自己手中案件的具体案情,做到知己知彼,争取百战百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研究案情:首先是研究合同。虽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有现成的示范文本,但现在您都知道《合同法》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因而每份合同中都有自己特别约定的条款,这些特定条款对当事人来讲往往是至关重要的,法律顾问...


·煤矿工伤鉴定标准四级给多少钱
    煤矿工的工作是属于风险较大的工种,而且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比较严重。用人单位也会给每个煤矿工上工伤保险。出现意外事故后,用人单位会报销工伤保险,赔偿的时候会按照工伤鉴定的等级进行金额的确定。那么如果按照煤矿工伤鉴定标准四级给多少钱呢? 一、煤矿工伤鉴定标准四级给多少钱 2017年煤矿工伤鉴定四级赔付,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如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


·劳务报酬的个税有哪些
    劳务报酬的个税有哪些避税方法一、劳务报酬的范围包括哪些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领取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二、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避税方法是什么根据现行税...


·对于业主而言,建筑工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使用效果。在建筑方面
    对于业主而言,建筑工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使用效果。在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对建筑工程保修做出了明确规定,施工方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交付后一段期限内,也要承担保修责任。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是多久?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


·员工过年加班双倍工资怎么算
    过年的加班工资不一定就是双倍工资,这需要区分其中的法定节假日和调休的时间。一般来说春节过年,初一到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若安排员工加班的话,则每天需要支付本人工资的三倍作为加班工资。但要是在初四到初七安排加班的,则只需要支付本人工资的2倍作为加班工资。加班费计算公式:1、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2、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