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多少,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多少,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必须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才行,那么,你知道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具体应该交纳多少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希望您有所帮助。

一、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多少

1、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1)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3)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因此,一般情况下,保证金的起点数额是一千元,但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二、保证金的交纳应注意哪些问题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6、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由上可知,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交纳起点为一千元,但是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交纳的数额会有所差异。我们还要提醒您,交纳取保候审保证金时,必须要一次性交纳,不可分期交纳。要是你还有任何的疑问,不妨来电告知网站的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相关内容:

·签了字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推翻吗?
    签了字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推翻吗交通事故责任书签字不代表就是认可、服从认定的责任,还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所以是能推翻的。即使复核维持,仍然可以在向法院诉讼时,提交证据证明责任认定是不对的,要求法院不予采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


·一、电工被车撞了误工费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电工被车撞了误工费赔付标准是什么?电工被车撞了误工费赔付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受害人敲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受害人敲诈怎么办?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受害人敲诈的情况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可以直接报警并诉讼解决。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事故致人伤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过错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犯罪嫌疑人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索赔。如果受害人以此为由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强拿硬要,予以敲诈等,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可及时报警处理。 ...


·罚没款分期交纳有什么规定?
    罚没款分期交纳有什么规定1、目前法律、法规、规章并没有规定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最长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2、需要强调的是,法律、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暂缓履行或分期履行缴纳罚款义务是有条件的。所以,当事人一旦有了履行能力,就应当按照行政机关的决定缴纳罚款。3、行政机关发现当事人有履行能力却...


·车祸去哪里做伤残鉴定
    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车辆租赁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车辆租赁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是否应当适用于动产呢?笔者认为,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第二,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


·30万诉讼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一、30万诉讼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应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如果起诉金额为30万元的,应在起诉时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800元。 不过,有些地方的法院,在立案时可先减半收取,如果以后转为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再补交另一半的案件受理费。具体情况请直接向当地法院核实了解。 二、起诉流程: (一)、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


·汽车肇事逃逸不承认怎么处理?
    汽车肇事逃逸不承认怎么处理?肇事者逃逸之后找到了肇事者不承认,交警接到报案后,应当结合肇事车辆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认定,如果认定肇事车辆,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进行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二、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重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什么
    交通事故如果不幸发生了,人身损害赔偿就成为了双方的关注焦点。肇事者想要少花一定钱,伤者想要多获得一点赔偿。但是各个地区都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着相关的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重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一、重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


·一、交通事故一方死亡赔偿如何进行?
    一、交通事故一方死亡赔偿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一方死亡赔偿应当按照当事人实际所造成的损失来进行合理的计算,其中就包括有在进行治疗的时候的医疗费用,还有丧葬费用和亲属抚恤金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


·试用期出车祸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试用期出车祸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


·自诉刑事案件交不交诉讼费
    自诉刑事案件交不交诉讼费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