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入职先交违约金是不是属于违法

劳动者是光荣的,只有通过劳动,能够促进社会以及历史不断发展。在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劳动法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违反劳动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很多朋友对于入职先交违约金是否违法的问题存在疑问。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新员工入职流程

(一)新员工未报到之前:

1、招聘专员确认新员工报到日期;

2、通知新员工在报到之前来公司明确报到需注意事项: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建行卡以及其他须知;

3、通知人事专员新员工报到日期,人事专员准备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所需表单。

(二)新员工正式报到:(入职手续办理)

1、新员工提交所需资料(学历证明、建行卡),人事专员复印员工入职所需资料;

2、确认新员工的工牌制作及餐卡办理。

3、带新员工到其所在部门,介绍给其直接领导。

4、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员工守则》,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

5、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6、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巡签;

7、更新员工花名册;

8、将新员工加入集团通讯录。

(三)员工所在部门办理:

1、部门确认座位、办公用品、办公电话;

2、部门直接领导为其入职引导人,带领参观部门,介绍部门情况、部门人员。

3、由直接经理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

4、部门应在例会上向您介绍新员工并表示欢迎。

(四)新员工入职培训:

人力资源部主管、培训专员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与理念、各项制度等。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相关同事,使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五)新员工试用期:

1、招聘专员跟进,进行面谈;

2、进行员工试用期评估。试用期内对新员工工作的跟进与评估,为转正提供依据。

(六)新员工转正: 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行政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力行政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二、入职先交违约金是不是属于违法?

这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职工入职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押金等。

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新员工入职流程是比较麻烦的。新员工入职的过程中,对于入职培训以及试用期约定也是十分重要的。关于入职先交违约金,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如果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问题,一定要用法律等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交通违章适用警告的情形有几种
    交通违章适用警告的情形有几种 一、交通违章适用警告的情形有几种 1、口头警告,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给与口头警告后放行。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发、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2、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


·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该怎么处理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交通事故逃逸的,那就一定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实并不然,虽然逃逸属于事故中比较严重的情节,但法律中也没有规定只要有逃逸行为就会构成犯罪。那实践中如果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的话该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该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


·一、交通事故身体损伤费用都包括什么?
    一、交通事故身体损伤费用都包括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分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三部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


·一、淮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怎样的?
    一、淮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怎样的?淮安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几天到几十天不等,具体需要以下的流程:1、暂扣车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2、责任认定根据道路交...


·车划痕险怎么理赔的步骤是什么?
    车痕险是现在的一种比较流行的保险方式,这是一项具体的保险内容,就是在车子的表面如果发生车子被划花的情况,是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保险公司的索赔是需要一定的而程序的,根据划花情况的不同理赔的程序有些不一样,那么车划痕险怎么理赔的步骤是什么? 车划痕险怎么理赔的步骤是什么? 1、如果被保险车辆被刮花,一定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现场报案,进行正常的理赔程序。向保险公司报案时,要特别注意报案时间,一般是48...


·一、交通事故三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三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医疗费 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骑电动车带小孩被车撞了怎么赔?
    骑电动车带小孩被车撞了怎么赔要看伤情的,需要法医鉴定,另外考虑事故责任。者可争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赔偿,各项计算方法有所不同,可在咨询帮助下准备证据、确定赔偿项目、金额并与对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酒驾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酒驾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在理论上,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是有离开现场的客观行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实践中,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以此作为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


·车被刮如何走保险2023
    汽车被刮如何走保险1、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 电话进行报案,大致说清楚自己车辆的情况。2、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损失情况等进行确认。有些小刮蹭的事故,保险人员会让车主自行拍照微信传过去就行了。3、 接着就是定损的流程,修理厂对车辆进行损失的定价,保险人员和车主无异议后就签字确认。4、收集案件的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人员进行办理索赔手续。5、保险公司经过不同部门的层层审查,确...


·一、盼达租车出了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
    一、盼达租车出了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


·机动车年检新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年检新规定有哪些?随着现在路上行驶车辆越来越多,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有部分是驾驶员的责任,也有一部分是车辆本身的原因导致,这也证明对机动车进行年检是有必要的,那么,机动车年检新规定又有哪些?下面由来给您介绍。(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


·一、驾驶营运车辆醉驾怎么处罚?
    一、驾驶营运车辆醉驾怎么处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法律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