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擅自变更注册地址 公司擅自变更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本来是不可以随意变更的。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和经营地点应该是一致的。 如果是生产企业地址不一致的,需要去办理一个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并办理相关的税务登记。如房产税、土地税、营业税等地税项目要转到经营地税务局办理。 公司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会有什么后果: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在住所以外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都有哪些 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都有哪些在进行征地拆迁的,需要对被拆迁人作出相应的补偿。我国法律中规定,要是补偿不到位,那么是不允许进行拆迁工作的。而具体在征地拆迁补偿中,涉及到补偿方式,被拆迁人是有权进行选择的。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都有哪些?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补偿方式,我国暂时还没有专门的法规来对其进行规定,但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或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
·有土地使用证的拆迁怎么补偿? 有土地使用证的拆迁怎么补偿? 一、有土地使用证的拆迁怎么补偿? 有土地使用证遇到拆迁的话那么要看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是划拨土地使用证,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够得到补偿的。我国也有相关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
·高速公路江苏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速公路江苏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都说“要想富,先修路”,高速公路建设是我国道路建设的重点项目,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也是有很显著的成果的。但是在修建高速公路的过程中会遇到需要征地的情况,国家征地时是会进行补偿的,高速公路江苏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高速公路江苏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
·检察院进行退侦的目地是什么 一、检察院进行退侦的目地是什么 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证据充足的应当起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刑。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
·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地役权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
·我县征地信息公开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信息公开,就是关于政府,一些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等,在处理事务,执法办事的过程中,要求透明化,就比如我们的法院,无论当事人还是其他和案件没有关系的人,都是可以旁听的,但是也有存在例外的。那么我县征地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在怎么样的? 一、我县征地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政务公开,是指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 是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如果土地使用权不过户,其物权仍属于权证上之人,权证人可以出让该土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使用权上设置抵押权,买方不得主张该行为无效,只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就相当于购买一件商品,而商品仍在卖方手中,卖方可以将该商品再次出卖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可以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不受原买方约束,原买方只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土地使用权不过户,将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 办理...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同意该怎么办? 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见。如果被征收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实需要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有关市、县人...
·银都一村土地使用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银都一村土地使用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一、银都一村土地使用时间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
·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 有许多农村村民的孩子成年后会选择将户口转到城镇,既方便了工作,也方便了孩子读书,但是随着他们也不再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那在农村户口的父母过世之后,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可以吗? 一、 城市户口继承农村宅基地可以吗? 答案肯定是不可以,宅基地不能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作为城市户口的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上...
·对于回迁房、安置房以及商品房,这是很多人都区分不清楚的。房地 对于回迁房、安置房以及商品房,这是很多人都区分不清楚的。房地产市场中,对回迁房的交易也有,对安置房的转让也是存在的。但毕竟回迁房和安置房还是不太一样的,那究竟回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回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 1、产权的区别:很多定向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定向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定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