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

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一般我们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为劳动争议,而对这类争议的处理与对一般争议的处理是不同的。当然,处理结果肯定都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那究竟在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呢?很多劳动者都比较关注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解决,有哪些途径解决?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如何确定劳动争议的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因为并不是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只要是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那就一定属于劳动争议。各位可以通过我们在上文中带来的内容,判断一下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若属于的话,再根据我们提供的解决方法进行处理,若有必要还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相关内容:

·2023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什么?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加班有时是不可避免的,可能是自己的工作没有完成主动留下来,也有单位要求员工在休息时间继续工作,这样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必要的劳动报酬,那么到底是如何支付加班费的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法加班费规定吧。 一、新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 (一)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例中的两个热点是什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例中的两个热点是什么 一、转包 (一)转包的概念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不行使承包者的管理职能,将所承包的工程完全转手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转包危害很多,比如容易造成投机行为,由于层层剥皮,致使真正投入到工程上的资金不足,容易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等。 (二)转包的形式 转包的形式包括两种: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


·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我们发现,在很多大城市里面有一种专门进行劳务派遣的公司,而多数都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国外进行工作。需要注意,劳务派遣虽然也是属于我国允许的一种用工方式,但却对派遣的岗位有着严格的要求。那究竟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务派遣的岗位要求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


·劳动期限会涉及劳动合同上面的时间吗
    劳动期限会涉及劳动合同上面的时间吗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


·《劳动合同法》待岗工资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法》待岗工资标准是多少《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


·我国工伤鉴定啥时可以吗?
    劳动关系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工作者只要在任何单位企业工作就要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这也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工作,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劳动者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因为伤残等级和赔偿数额有关,那工伤鉴定啥时可以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发生工伤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是发生工伤之日起1年内...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增长7.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这个统计数据,对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有直接影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


·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
    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 一、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 1、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 2、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3、无故克扣拖欠工资,除应尽快支付工资外,额外赔偿25%的赔偿金。 二、合同解除的类型 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 合同的解除有三种类型: (1)双方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单方约定解除:当事...


·鞍山市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鞍山市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1、医疗费 根据住院期间医院开具正式票据为准,包括二次手术费、复查复诊的费用,以住院病历,出院证或是出院记录、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相佐证的。 二、【1-4级工伤】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1-4级工伤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


·误工费有没有年龄的限制?
    误工费有没有年龄的限制?有年龄限制;误工费是指因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 应届大学生毕业前后往往要签署两份协议: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但是不少学生都不能区分两者的关系,这往往会造成学生们进入企业后吃亏的情况。别着急,的我们马上为您介绍这两种协议的区别和定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和定义 1、实习协议是什么? 实习协议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2、劳动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