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征地批文,就可以“少批多占”吗? 有了征地批文,就可以“少批多占”吗? 一、有了征地批文,就可以“少批多占”吗? 有了征地批文也不可以少批多占,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征地批文后,应该按批文的规定征地,不能做少批多占的行为,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
·2023年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如何规定?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如何规定? 为了加快现代化建设和农村规划,国家会征收土地进行公共建设。土地使用者在此种情况下可以获得土地补偿。土地补偿主要分为产权交换补偿和货币补偿两种形式。具体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当地的政策,那么,2018年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如何规定呢? 长沙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
·常德市征地补偿都有哪些? 常德市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我国各个地区都有征地的现象发生,但是每个地区的征地补偿都是不一样的,根据该地区的居民生活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相关补偿标准,那么接下来的我们来给您介绍常德市征地补偿都有哪些。 一、常德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
·承包土地补偿费用纠纷处理的司法解释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个人可以通过承包的方式进行经营生产活动。在承包土地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土地补偿费用相关问题,如果当事人协商不好就很容易造成赔偿纠纷。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承包土地补偿费用纠纷的处理。 承包土地补偿费用纠纷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一)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承包地被依...
·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农村征地的情况日益增多。特别是涉及到农村房屋的征地,房屋是农民的立身之本,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 土地补偿费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
·案例中征地补偿款是否公款 案例中征地补偿款是否公款当大部分土地被征用时,多数人的征地补偿款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但是都是由一个代表来领取发放,如果在发放过程中有人擅自挪用那么应该如何定罪,我们就要看补偿款的性质了,今天通过下列案例我们来看一下征地补偿款是否公款这个问题。【案情】王某从2006年至今担任某村民小组组长。2007年因国家征用其所在村小组的部分集体所有的土地,王某受乡政府委托进行协调并发放、保管征地补偿款。同年,政...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斗湖堤镇。 补偿标准:耕地:35800元/亩;菜地:39380元/亩;果园:39380元/亩;茶园:39380元/亩;精养鱼池:39380元/亩;林地:35800元/亩;未利用地:2864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杨家厂镇、夹竹园镇、埠河镇、南平镇。 补偿标准:耕地:33600元/亩;菜地:36960元/亩;果...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只要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件的个人和单位都可以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并不等于所有权,使用权存在使用的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转让时可以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转让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可以采取协议、招标、拍卖三种方式。每一种出让方式...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定义 土地承包经营权(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指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二、特征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很多人拥有了划拨土地却不是十分的清楚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在这里就有的我们从划拨土地出发介绍一下,什么是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获得的方式以及划拨土地的使用年限。1、什么是划拨土地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
·分公司能签土地出让合同吗? 分公司能签土地出让合同吗?分公司不能签订合同,必须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处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总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二、 具体情况1、有营业...
·留隍镇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 留隍镇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国家对许许多多的地方进行了重新的规划,在重建的过程中会占用到很多的土地。同时,近年来,国家征地补偿政策也是人们较为关注的问题,那么对于国家占用到的土地,应该怎样对土地的主人进行补偿呢?下面介绍留隍镇征地补偿政策的内容。一、征地补偿相关政策1、《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市)征收集体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