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才有抚养的义务,但在子女已经成年,却没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父母又有能力的,也是要继续抚养子女支付抚养费。那么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1、抚养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2、抚养费给付期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3、抚养费给付方法。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二、支付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情形抚养费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特殊的情况下,若成年子女确实无独立生活能力、无经济来源的,父母仍有可能需要继续给付抚养费。可以用“三分法”分析三种不同的情况:首先,对于确实因身体状况等客观条件限制导致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独立生活、无经济来源的成年子女,婚姻法中已明确规定了父母有继续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父母应支付基本的生活费用;其次,对于因病就医但又无经济来源的成年子女,如果子女的疾病已经影响到其独立获得经济来源的能力,应认定为无法独立生活,父母作为家庭成员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应酌情承担一定的比例;再次,对于成年子女单纯主张教育费用的,由于其已具备劳动能力,可以通过打工、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维持正常生活学习需要,因此如果父母确实没有给付能力的,可不再承担教育费用。关于支付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标准,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确定抚养费标准的,需要考虑子女的实际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



相关内容:

·诉讼离婚后撤诉的风险有哪些
    很多家庭在提出离婚诉讼之后,可能会出现夫妻商议过后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情况导致离婚撤诉的情况,这无形中会使得案件变得复杂化。于是有人就会问,诉讼离婚后撤诉的风险究竟有哪些呢?已经整理了与之相关的法律知识,请往下看。 1、离婚撤诉带来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仍然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并没有判离,那么原告还要再进行第三次起诉。(2)原...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财产规定具体?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财产规定具体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


·对彩礼的规定是什么
    一、对彩礼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婚姻法对彩礼数额并没有做出明确限制,但如果当事人因支付...


·遭受家暴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遭受家暴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夫妻之间的家暴行为,不仅会给另一方的人身造成损害,同时也是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一种恶劣行为。那遇到家暴该如何起诉离婚,而遭受家暴起诉离婚该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遭受家暴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1、以遭遇家暴起诉离婚要满足下列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一、山东临沂社会抚养费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山东临沂社会抚养费规定是怎么样的? 1、山东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 对不具有本...


·要求返还结婚时的彩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由男方给付给女方结婚彩礼,这本属于民间结婚的习俗之一,但却不能演变成给付彩礼为名实质是进行买卖婚姻,毕竟我国是严厉禁止买卖婚姻的。同时,当事人给付彩礼的也要注意避免出现彩礼方面的纠纷。通常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出现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情况,那一般要求返还结婚时的彩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求返还结婚时的彩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彩礼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


·私自用存单质押夫妻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
    私自用存单质押夫妻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1、私自抵押夫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委托或亲笔签字”2、必须有另一方书面委托,才有代表另一方的共有财产处分权根据我国《民法通...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必须支付吗?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必须支付吗 必须的,我国的《婚姻法》中的明确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某种原因而导致家庭破碎的,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所有,但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要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支付给其子女的抚养费。 二、抚养费包括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或机密级国家秘密的; 2、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


·协议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协议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一、协议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协议变更子女抚养权不需要任何程序,只要双方同意即可,如果签订书面协议就更好了。 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若对方不同意,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


·2023重婚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重婚罪认定标准是什么?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二、重婚案件开庭审理的流程是...


·婚后财产离婚新婚姻法如何分割?
    夫妻在日常生活中,除了生活开销外,有时候会存在一笔钱,这属于婚后财产,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的。如果双方因为各种矛盾最终导致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要首先划定共同财产范围,并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婚后财产离婚新婚姻法如何分割?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婚后财产离婚新婚姻法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