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般的婚内如何分抚养义务

一般的婚内如何分抚养义务两个人结婚了以后就需要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好多人并没有按时履行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婚内如何分抚养义务也会偶尔发生争执,导致家庭矛盾突出,责任履行不到位,对于抚养义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确保家庭的责任有人挑,确保家庭的团结和谐,但是具体的该如何尽抚养义务,可以一起去探讨下。
一、一般的婚内如何分抚养义务
第一,这里的扶养关系是广义的概念,包括了我国婚姻法中的赡养、抚养、扶养三种法律关系,不能理解为仅指狭义上的夫妻之间的扶养关系。第二,被扶养人包括以下两类:1、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依据我国《婚姻法》第21条、28条及29条的规定,此类被扶养人应该包括:未成年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与未成年外孙子女;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2、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何谓近亲属,《解释》虽未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都作了解释。“近亲属”应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包括: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兄、姐。第三,赔偿权利主体限于与受害人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人,不包括有事实上扶养关系的人。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如何界定被扶养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解释》采取了“实际抚养人”的模式。将被扶养人界定为“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这种模式的缺陷是将导致那些在受害人死亡或者残疾前享有法定被扶养权利的人,因受害人没有实际履行该义务而被排除在被扶养人的范围之外,显然不合理。《解释》采取了“法定抚养人”的模式,重新将被扶养人界定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这样,无论受害人在死亡或者残疾前是否实际履行了扶养义务,都不影响那些依法享有被扶养权利的人获得抚养费的权利。这种模式明显符合公平原则,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的权益。
二、婚内可追索抚养费
承办法官表示,婚姻法第21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赋予了子女追索抚养费的权利。但要求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问题,过去一般发生在夫妻离婚时或者离婚后,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财产通常属于共同财产,能否要求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还存有一定争议。2011年8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结束了这一争议,其中第3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一解释明确了在夫妻未离婚的情况下,可直接起诉要求支付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抚养费。婚内抚养义务针对的是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应该一起尽责,确保家庭成员能够得到很好的抚养,当然如果一方不按时履行家庭的抚养义务,另外一方有权利提出异议,督促其认真履行抚养义务,为家庭尽职尽责,确保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因此,我们也要提醒您一定要为家庭负责。



相关内容:

·一、离婚财产案件一般开庭几次?
    一、离婚财产案件一般开庭几次?离婚财产诉讼中,通常情况下开庭一次就可以了,极个别的情况会有第二次开庭。在离婚诉讼中,审理案件的法官会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以及相应的举证期限,开庭时就诉讼请求以及答辩意见一并进行审查。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实践中,离婚后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形多为一方在离婚时隐瞒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


·离婚抚养协议书范文 怎么写离婚抚养协议书
    离婚抚养协议书范文 怎么写离婚抚养协议书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此时不管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都要求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协议离婚允许当事人协商处理抚养,而这种情况下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往往也是最小的。那协商一致后,该如何签订离婚抚养协议书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离婚抚养协议书范文 立协议人: 甲方:性别:男出生年月: 住址: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乙方:性别:...


·遇到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该怎么办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子女或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二、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不抚养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


·一、女方提出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方提出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女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离婚后女方不直接抚养孩子并且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


·在我国父母包办婚姻警察管吗
    其实在当今社会,很多年轻人在结婚的时候,都是自由恋爱自由结婚的,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在我国的离婚率上也是非常高的。但是无论如何,婚姻自由的观念不仅仅是您习惯上的观念,也是受我国婚姻法保护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父母包办婚姻警察管吗? 一、在我国父母包办婚姻警察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二、包办婚姻如何求助?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


·一、可以不分割财产先离婚吗?
    一、可以不分割财产先离婚吗?不分割财产先离婚也是可以的,当事人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之后双方协议之后再分割财产即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情况...


·取保候审的犯人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被告人要是被依法采取了取保候审的话,那此时就可以暂时不用被羁押,不过在取保候审期间也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同时其行动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那对于取保候审的犯人来说,在取保期间是否能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取保候审的犯人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关于被取保候审的人犯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否结婚的问题,迄今尚无明文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一九六一年九月一日在《关于保外就医...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


·根据法律规定批捕通知家人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批捕通知家人?根据法律规定批捕通知家人,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捕了会通知家人。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是30天,报请检察院后7天内回复公安(批捕、取保候审或者释放),作为家属可以向当时负责的承办民警了解案情进展,当然如果有委托律师,公安会联系律师办理相关手续,再由律师来通知到家属。二、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立遗嘱怎么写?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立遗嘱的写法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只有一方对财产的处置属于无权处分,即使他立在遗嘱中。在遗嘱中对财产的处理,只有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自己所有的部分。如夫妻共有一套房子价值一百万,则一方遗嘱中只有权处分房子的共同所有权或者财产分割后价值五十万的部分。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


·社会抚养费到底归谁管,征收程序是什么?
    在还没有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前,社会抚养费屡屡成为热议话题。社会抚养费其实是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分配以及为了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适当为政府,为社会作出一些补偿的一笔经费。那这笔社会抚养费到底归谁管,具体的征收程序是什么呢?下面是我们给您整理的关于社会抚养费到底归谁管的相关内容。 一、关于社会抚养费管理 1、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


·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在夫妻离婚程序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直是一个难题。大多数父母都希望自己能够抚养孩子,就形成了抚养权的争夺,抚养权之争一直以来很激烈,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这可能成为解决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好方法,但是需要法律的依据和支持。 一、什么是轮流抚养? 轮流抚养,顾名思义,就是指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 在子女与其共同居住期间, 不相互支付子女所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