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全文 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全文 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个人经过申请,提交必须材料,通过审核以后就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出台了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土地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
·山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制定的一种补偿政策,全国各省份的征地补偿政策各不相同。近些年,征地补偿政策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各省的实际情况,也一直在不断地进行着调整。那么山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山西征地补偿政策内容又有了哪些新的变化?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征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分开? 土地使用证怎么分开?持证方应当将让出的土地使用权以移交的方式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另一方只需要向村委会申请使用该宗土地,经乡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被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然后双方同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核发证书。属于国有土地的,可以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土地转让协议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分割手续。1、交整个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验审...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一、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评估公司需要对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1、《公司法》 第二百零七条 2、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3、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
·集休土地使用证去哪里进行办理 集休土地使用证去哪里进行办理集休土地使用证去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进行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批准用地缴税费...
·租用方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租用方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在实际生活中,合同是进行交易有效的文字载体。在土地方面,也不例外,租用方土地承包合同书是为了约束租用方和被租用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而制定的租用方土地承包合同书。那么对于租用方土地承包合同书是什么样的?一般模板是什么?让我们和网站一起来了解租用方土地承包合同书的相关问题吧...
·征收方没有征地批文就征地,合法吗? 征收方没有征地批文就征地,合法吗? 一、征收方没有征地批文就征地,合法吗? 没有征地批文属于违法征地,但有了征地批文也不一定合法。 征地拟公告出来后,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征地情况进行调查,查清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情况,计算征地涉及的需要安置农民的情况,拟定征地补偿标准及人员安置方案,并由被征地村(居)委会、被征地农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
·年最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土地共有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华山、护国、大观、龙翔、丰宁、莲华(平坝区)、红云(平坝区)、黑林铺(平坝区)、普吉(平坝区),区片补偿标准:251196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红云(山地区)、莲华(山地区),区片补偿标准:21186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二环北路以北(剩余山地区),区片补偿标准:186780元/亩。 四类...
·全国各地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固定的,但具体缴纳细节还要看当地的社 全国各地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固定的,但具体缴纳细节还要看当地的社保局具体的规定,所以劳动者想要计算自己应该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是多少,还是要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情况计算,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银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法律已规定用工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和住房公积金,这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也就是说,缴纳“五险一金”不以劳动者或用工单位的意愿为准。用工单位不能以劳动者同...
·民法总则住所地指的是哪里 民法总则住所地指的是哪里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住所地指的是哪里?《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土地使用权管辖部门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管辖部门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是土地经营权的权属发生纠纷,管辖部门为国土部门、县级以上政府、有管辖权的法院。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先行由县级国土部门调查、调解,如果能协商解决是最佳的解决办法,可以解决定纷止争,节省人财物力,协商不成的,由县级政府进行裁决。往往一个案件由于历史原因解决难度较大,如果对政府的裁决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时间成本会更大。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管辖部门为乡政府、...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长白街道、沈水湾街道。 补偿标准:区片价:104000元/亩;建设用地:104000元/亩;未利用地:832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浑河站西街道。 补偿标准:区片价:92000元/亩;建设用地:92000元/亩;未利用地:736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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