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业务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业务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一个公司业绩的增长离不开广大业务员的努力,他们在付出辛勤劳动的同时,也享有休假的权利。如果他们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话,也可以拿到加班工资。但是业务员的工资主要是拿提成的,基本工资比较低,那么业务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业务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这算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您应该知道了业务员加班工资计算。相对于普通员工而言,业务员的加班工资计算稍微复杂些。如果在法定假日加班的,业务员除了可以拿到三倍基本工资的加班工资外,如果是计件的,还可以拿到超额部分计件单价的三倍工资。业务员没有拿到加班工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相关内容:

·单位辞退员工能否申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
    单位辞退员工能否申领失业金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二、劳动者非因...


·经济仲裁劳动仲裁的区分是怎样的
    经济仲裁劳动仲裁的区分是怎样的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部...


·工伤鉴定费会计分录有哪些规定?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了身体的伤害,导致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受到损害,劳动者可以依据工伤的相关规定的获得赔偿,但是工伤是需要鉴定的,之后鉴定是工伤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否则是不能获得赔偿的,工伤鉴定要缴纳鉴定费那么工伤鉴定费会计分录有哪些规定? 一、工伤鉴定费计入什么科目? (1)如果没有上保险,工伤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2)如果单位上保险了,单位垫付的费用,暂时记入“其...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
    单位若想开除员工的话,其实也就是与员工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但出于对员工利益的保护,避免单位随意开除员工,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是对单位开除做出了情形规定的,只有在符合规定情形下单位才能开除。那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 单位以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要达到一定程度才可以,或者是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或者是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


·审查起诉阶段工作内容都有哪些
    审查起诉阶段工作内容都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


·工程发包法律风险如何识别?
     在工程实施建筑之前,会工程发包。即建设单位对该建筑项目的内容,要求以及条件用公告或者邀请的方式,让有兴趣的单位根据要求作出计划,最后选择承包方。那么,对于工程发包,承包单位需要注意什么,工程发包法律风险又该怎样去识别? 一、常见法律风险分析 (一)转包、违法分包引起的法律风险在建筑业利润微薄的形势下,建筑企业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屡见不鲜,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1.直接风险。建筑法、合同法和招...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在工伤认定以后,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一方面是要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负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如果能够评上工伤伤残等级的话,可以领取到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因此,在工伤鉴定结论书没有出具之前,申请工伤鉴定的当事人,想必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赔偿标准2018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赔偿标准2018是怎么规定的?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


·工伤认定有没认定的吗、该怎么办?
    员工在工作期间,是有工作风险的,对于一些工厂机器操作的员工,工伤的风险更大,在社会生活中,往往会遇到无良老板,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认为员工的工伤并不属于工伤,想要推脱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工伤认定有没认定的吗、该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有没认定的吗 答案当然是有。哪些所谓的老板,追求高利润,甚至不愿意承担员工的医疗费。 二、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是不是工伤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劳动...


·拖欠工程款的不良后果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的不良后果有哪些?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业主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就没钱付工资。所以每到年末,多数被拖欠的承包商感到年关难过,有时还会到银行贷款,支付民工工资,以缓解舆论压力。更为严重的是影响到企业的日常运作,破坏建筑行业的经济秩序...


·员工哺乳期合同到期能不续签吗?
    我们都知道在劳动合同里面,特别是在正式的公司或者企业里面,如果女员工怀孕就会有产假,同样在产假里面一般都是带薪休假的,福利也特别的好,那员工在休假期类合同到期了怎么办呢,那就来了解一下员工哺乳期合同到期能不续签吗?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员工哺乳期合同到期能不续签吗? 女员工哺乳期内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应等到哺乳期结束后终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工厂倒闭,工伤培偿是否优先赔
    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发展速度变慢,国际经济市场也有很多的不确定性,这些都对我国的企业生存环境有所影响。在当前这种经济形势环境下,工厂倒闭的情形也时刻都在发生,那么工厂倒闭,工伤培偿是否优先赔呢?为您解答。 一、工厂倒闭后的破产财产 工厂倒闭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


·在进行工程建设之前总会进行合同的签订,即使这样在施工的过程中
    在进行工程建设之前总会进行合同的签订,即使这样在施工的过程中仍然会出现纠纷。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黑白合同不一致的时候结算方式的纠纷等就是争议的焦点,那么出现这些情况如果诉讼到法院,法院如何裁定呢?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施工争议焦点 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这些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