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评定关系到工程在整个生命周期内能否成功完成相关设计标准,关系到千万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工程质量的评定十分必要。那么,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方法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程质量评定的等级标准

众所周知,分项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基本单元,单位工程能否验收取决于分项工程能否验收。因此,可以说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与验收是寓于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与验收之中。为此,项目经理必须透彻了解分项工程质量的评定内容,把好每一关,才能与监理工程师或其工地的监理人员一道为单位工程顺利验收创造良好的条件。

按照我国现行标准,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等级只分为"合格"与"优良"两级。因此,在工程质量的评定与验收中,也只能按合同要求和质量等级来进行验收。

(一)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

1、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每项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占检验项数50%及其以上。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1、合格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2、优良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建筑安装工程中,必须含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

(三)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1、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恪。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2、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以上优良,建筑工程必须含主体与装饰工程,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的单位工程,其指定的分部工程必须优良。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

二、工程质量验收方法

工程质量的验收是按照工程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遵循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采用相应的手段对工程分阶段进行质量认可与否的过程。

1、隐蔽工程验收

稳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工序所掩盖,而无法进行复查的部位。例如钢筋混凝土工程的钢筋、基础的土赁、断面尺寸等。因此,对这些工程在下一工序施工以前,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应及时请现场监理人员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采用必要的检查工具,对其进行检查与验收,如果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应及时签署隐蔽工程记录手续,以便承包单位继续-厂一工序的施工,同时,将隐蔽过程记录交承包单位归入技术资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监理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告诉承包单位,按期处理,处理符合要求后监理人员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与签证。

隐蔽工程验收通常是结合质量控制中技术复核、质量检查工作来进行,重要部位改变时可摄影以备查考。

2、分项工程的验收

对于重要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合同的质量等级要求,根据该分项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参照前述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在分项工程验收中,必须严格按有关验收规范选择检查点数,然后计算出检验项目和实测项目的合格或优良的百分比,最后确定出该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从而确定能否验收。

3、分部工程验收

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根据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参照分部工程质量标准,便可得出该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以便决定可否验收。

另外,对单位或分部土建工程完工后转交安装工程施工前,或其他中间过程,均应进行中间验收。承包单位得到监理工程师中间验收认可的凭证后,才能继续施工。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在前述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通过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统计推断、再结合直接反映单位工程结构及性能质量的质量保证资料核查和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判,便可系统地核查结构是否安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结合观感等直观检查,对整个单位工程的外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质量作出全面的综合评定,从而决定是否达到工程合同所要求的质量等级,迸而决定能否验收。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方法主要分为隐蔽工程等四类方法,每种工程在评定时都需要遵照相关国家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继续阅读下方延伸部分内容。


相关内容: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有的公司在招收了劳动者之后会将其派往到有需要的公司实际工作,而这样一般建立的就是劳务派遣关系,此时实际签订的也是劳务派遣合同。对于这样的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是什么?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是什么除了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建筑工程以外,有一些工程是比较充满高科技要求的。其中水利水电工程就是国家的重点发展项目,因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民生都离不开水利水电工程,现在的水利水电工程在修建完毕以后,对使用寿命和实用性、科学性等各方面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是什么? 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是什么?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


·什么是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什么是工伤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按照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按照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从201...


·员工疫情休息工资怎么算?
    员工疫情休息工资怎么算?员工疫情期间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五一劳动节是劳动者的统一休息日,劳动节的假期时间是很充裕的,当然作为上班族的人们而言或许会因为企业的安排而没有机会感受节日的轻松,有许多人还对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的问题困扰,那么我们就为你整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的了解有所帮助。一、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时间劳动节 5月1日~5月5日,与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周六)上班,共5天假期5月1日,按照标准,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


·劳动合同未写工资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未写工资是否违法这种情况是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九大要素。该九类要素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另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


·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法公司辞退员工的条件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


·在厂内昏倒算不算工伤?
    在厂内昏倒算不算工伤? 一、在厂内昏倒算不算工伤? 职工上班期间晕倒不是工伤。 职工上班期间晕倒,并非遭受事故伤害所致的,也并非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由此产生的检查费用也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北京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者在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包括休息的权利,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那么可以在休息时间进行加班。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来补偿劳动者的休息权。那么,北京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一、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二...


·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
    实践中,我们经常听说某些黑心老板非法招用童工。这里,需要对童工和未成年工做出一个区分。其中,我国是允许单位招录未成年工,但却禁止招录童工。那么这里的童工规定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应当退休。但这并不意味着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就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我国劳动法只规定禁止录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没有规定劳动者的年龄上限。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