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果工伤鉴定后5级怎么赔偿

我国的司法鉴定机构,在对工伤程度进行鉴定的时候,不同的程度都有着不同的鉴定标准。对工伤鉴定的结果进行等级的划分,也是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利益,确保劳动者利益不受损失。一般来说工伤鉴定的级别不同,员工得到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如果工伤鉴定后5级怎么赔偿的问题。

如果工伤鉴定后5级怎么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下列损害赔偿项目:

1、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制造业简易劳动合同

2、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

3、停工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继续支付。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 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6、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7、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发给35个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条件:

①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资料当中,我们详细的为您介绍了如果工伤鉴定后5级怎么赔偿的问题。您一定要知道,在工伤鉴定后,如果显示自己的工伤程度为五级的话,一定要及时的让用人单位对自己的住院费、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您可以参照本地的标准进行协商。


相关内容:

·工作过程中
    工作过程中,难免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人身受到伤害。工伤事故发生之后,劳动者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才可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误工费、护理费等等。那么工伤保险待遇护理费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劳动者参加劳动后,理应获得劳动报酬。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
    劳动者参加劳动后,理应获得劳动报酬。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企业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但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此时,很多人想要了解企业以什么方式支付工资,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以什么方式支付工资 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2、企业应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也可以由劳动者授权的亲属代为领取,但应当有委托证...


·工程质量问题处罚金额有多少
     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您生活的影响还是挺大的,那么工程质量问题处罚金额有多少呢?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此类问题的处罚力度是较大的,因为这涉及百姓民生,关乎老百姓的住房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在社会上造成不小的恐慌,因此相应的处罚金额是不会少的。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时间是受到法律约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不约定试用期,但要是约定试用期的话那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如果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试用期,这个合法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某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为期六个月的...


·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怎么走?
    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怎么走? 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如下: 1、首先,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其次,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 ...


·一、老工伤人员退休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老工伤人员退休待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


·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进行申报
    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进行申报 一、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进行申报 (一)工伤申报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工伤申报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2)医疗诊断证明...


·一、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有哪些?
    一、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有哪些?(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


·怀孕期间领导降员工工资应该怎么办理
    怀孕期间领导降员工工资应该怎么办理可以要求补足,不予补足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以降工资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


·一、员工未转正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员工未转正可以随时辞职吗?理论上是不可以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


·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约定?
    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约定?我们知道很多工程的建设是比较复杂的,例如像高楼大厦、跨海大桥、深海隧道这些巨大的工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是任何人或者企业担负得起的,因此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管理有详细的规定,那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约定?下面就详细介绍。 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约定?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


·工程质量最新技术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最新技术措施有哪些?生活中一个好的建筑工程,能够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便利,如果工程质量发生了什么问题,给您带来的生命财产安全上的损失,是您意想不到的。所以说随着时代的进步,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的更加完美无缺,在工程质量上的技术,也是一直在不断更新。对于工程质量最新技术措施有哪些的问题,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工程质量最新技术措施有哪些? 施工工程质量它包涵了涵盖工程的各个工程方面,工程质量的技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