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

装修质量不达标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也会增加重新检查修补等后续工作,建筑材料是工程的基础,只有钢筋、水泥、砂土、砖块检测结果合格才被允许用作施工。对建筑装饰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评估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提醒:必须选择合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来看一下工程质量检测内容需要检测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分类标准

(一)编码:1


类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1.1 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1.2 桩的承载力检测

1.3 桩身完整性检测

1.4 锚杆锁定力检测

1.5 静力、动力触探检测

(二)编码:2

类别: 主体结构工程

现场检测类

2.1 混凝土强度检测

2.2 砂浆强度检测

2.3 砌体强度检测

2.4 钢筋保护层

2.5 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

2.6 后置埋件抗拔试验

2.7 建筑物变形观测

(三)编码:3

类别: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3.1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平面变形性能检测

3.2 硅酮胶相容性检测

3.3 硅酮胶剥离粘结性试验

3.4 硅酮胶标准条件下的拉伸试验

3.5 硅酮胶邵式硬度

(四)编码:4

类别: 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4.1 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4.2 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4.3 轻钢结构

4.4 钢网架结构

4.5 钢网架结构的挠度检测

4.6 钢材、钢铸件力学性能

4.7 焊接材料性能检测

(五)编码:5

类别: 建筑节能检测类

5.1 建筑材料节能性能

5.2 建筑构件热阻或传热系数

5.3 建筑外门、外窗气密性检测和保温性能检测(K值)

5.4 围护结构

5.5 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组成材料性能

5.6 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中空露点检测

(六)编码:6

类别:室内环境检测类

6.1 氡

6.2 游离甲醛

6.3 苯

6.4 氨

6.5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6.6 土壤中氡浓度

(七)编码:7

类别: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类

7.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水压试验)

7.2 建筑电气工程(绝缘电阻、接地电阻)

7.3 通风与空调工程

(八)编码:8

类别:建筑智能化工程检测类

8.1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

8.2 综合布线

8.3 信息网络系统

8.4 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系统

8.5 安全防范系统

8.6 电源与接地

(九)编码:9

类别:预拌商品混凝土检测类

9.1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9.2 砂常规检验

9.3 石常规检验

9.4 混凝土

9.5 砂浆

9.6 混凝土掺加剂

9.7 沥青、沥青混合料

9.8 掺加料(粉煤灰)

(十)编码:10

类别:见证取样检测类

10.1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10.2 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10.3 建筑用砂常规检验

10.4 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验

10.5 砼强度检验

10.6 砂浆强度检验

10.7 简易土工试验

10.8 砼外加剂

10.9 掺和料(粉煤灰)

10.10 预应力钢绞线检验

10.11 锚夹具检验

10.12 沥青

10.13 沥青混合料

10.14 防水卷材

10.15 墙体材料(强度)

10.16 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10.17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10.18 涂料、胶粘剂

10.19 水性处理剂

10.20 建筑幕墙门窗型材检测

10.21 建筑外门窗三性(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检测

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分为十大类,包括地基、结构、幕墙、钢类、节能保温材料、污染物、电气设备、智能系统、浇筑和涂刷材料取样检测。目的是检测防水吸水程度、防震抗压强度、能否在规定年限内频繁正常使用等等。最终根据检测结果看是否达到要求,评定安全等级,提出处理建议。


相关内容:

·税后工资扣除的费用
    一、税后工资扣除的费用税后工资是什么意思,对于这个问题,就我们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但是税后工资都扣除了哪些费用,这些费用是否属于必须划扣,扣缴的比例是多少,这些都是我们应该了解的。尤其对于新入职的人来说,如果只看税后工资不看自己所缴的费用,并不能准确了解自己所享受的福利。很多人以为扣完个人所得税就完了,其实这个就错了。税后,所指的是,你的税前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及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厂房拆迁政府对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
    厂房拆迁政府对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搬迁的新地址是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所规定的地理范围之内或者当初公司明确说了要搬迁到哪里,这种情况工作人员应该遵从公司的搬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没有出现前两者的情况,并且由于公司搬迁的新地址...


·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的人民政府为了保护工农群众的利益,为了暂时性的加强施工防护措施,管理人防工程,出台了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各施工单位都应该按照这个准则进行施工项目的进行,为了帮助您了解,我们整理了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 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赔偿吗?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赔偿吗?   公司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成都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们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有不小心的时候,如果发生了事故或者意外了,这个时候如果公司有给我们买保险并负责的话,那么我们在报工伤的时候都会被要求鉴定工伤级别,每个城市的工伤鉴定赔偿标准都不同,那么在成都工伤鉴定九级赔偿标准又是多少?下面就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


·什么是劳务发票
    什么是劳务发票一、什么是劳务发票?劳务费发票指服务业统一发票务应税项目写明的是提供劳动。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是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纳税同时税务机关给予开具发票,凭发票就可到支付单位领取报酬。而单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也是帮付出劳务的个人来开票,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到报酬的个人。实质意义编辑支付给个人的劳务,因为没有发票所以由税务部门代开劳务发票,实际就视同个人为一个可以营业提供劳务...


·一、按照规定劳动监察程序是什么?
    一、按照规定劳动监察程序是什么? (一)登记立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二)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 (三)处理。在调查取证后,对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当事人申辩。 (四)制作处理决定书。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索赔的成立,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其他补充: 构成施工项目...


·职工的福利待遇问题一直是员工关注的重要点,在给职工计算薪酬待
    职工的福利待遇问题一直是员工关注的重要点,在给职工计算薪酬待遇的时候,职工是很在意五险一金的扣除比例的多少,然而每一个项目的扣除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比例也不同,所以我们在这里给您详细说明一下五险一金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 一、“五险一金”税前扣除范围 ? 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


·辞退劳务派遣员工怎么赔偿?
    辞退劳务派遣员工怎么赔偿?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


·工伤补偿待遇标准是多少?
    工伤补偿待遇标准是多少?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劳动人员在和用人单位确定好劳动关系之后,劳动人员就要对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就要对劳动人员进行劳动权利的保护。然而,劳动关系从确立到变更或者解除的这一段期限内,就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那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判定 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到正式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间的期限。包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