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是离婚房产析产呢?

在夫妻双方处置离婚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房产永远占了最主要位置。经双方协商,房产归一方所有的话,如果其不是产权人,要办理房产过户。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前,双方要先到相关部门办一个离婚房产析产手续。那么什么是离婚房产析产?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什么是离婚房产析产?
离婚析产指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始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办理离婚房产析产,需要携带如下资料: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5、委托书。
二、离婚财产析产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1、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3、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离婚房产析产费用由谁承担?
如果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得到补偿,对得到补偿的一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1、这部分财产原本就属于个人所有,并非转让行为,只是通过变现形式拥有自己的财产。2、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男方拥有,女方得到补偿,则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个人所得税。3、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归女方拥有,男方得到补偿时则需要更名。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知道了什么是离婚房产析产。简单来说,离婚房产析产就是有关部门对离婚双方个人所占房产份额办理的一种转移手续。在进行过户之前,双方要完成房产析产登记。需要携带离婚证、房产证、身份证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一般来说,因为离婚而办理的房产过户是不收取个税的。



相关内容:

·男方出轨离婚房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1、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 多义务的,离婚...


·一、小产权房能够分期付款吗
    一、小产权房能够分期付款吗小产权房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所以是不能去银行办理按揭付款手续的,只能一次性或者是分期付款!至于首付款比例这个是由开发商自己定的!二、购买了小产权房该怎么办?如果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因国家不会发放产权证,这将导致以后对购房者一系列不利的后果。应该如何最大程度来维护小产权房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呢?根据不同的情况,购房者可以采用的措施如下:1、如果已签了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


·离婚房子过户怎么办理?
    婚姻问题是我国的常见问题,因为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导致离婚时后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而婚姻问题需要依据婚姻法来进行解决在婚姻存续期间,关于离婚后房产过户所需证件及流程很多人不是很了解,那离婚房子过户怎么办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


·购房之后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哪些
    购房之后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哪些 如果因各方面原因导致合同中的购房者一方权益受到损害,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呢?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列这些情况下购房人有权选择退房,解除房产买卖合同: (一)不可抗力原因; (二)卖方明示违约; (三)先卖后抵押,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四)开发商一房二卖; (五)开发商隐瞒事实,包括无证售房事实...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一、租客提前退房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租赁合同都是有约定的期限的,但许多出租人会遇到承租人要求提前退租这种情况。仔细分析起来,提前退租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主动提前退租,即承租人财务状况良好,只是由于经营上的缘故,要求提前退租。另一类是被动提前退租,...


·一、房子没网签能一房多卖吗?
    一、房子没网签能一房多卖吗?不可以一房多卖,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


·一、房屋继承权判决法院怎么判?
    一、房屋继承权判决法院怎么判?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


·首次购房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
    我们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开发商一般会要求我们出具一份首次购房证明。通过这个证明我们可以享受到首次购房的相关优惠。那么首次购房证明范本长什么样的?首次购房证明如何开?我们就这些知识整理了如下内容,让我们往下阅读。 首次购房证明 姓名 身份号码 户籍为 本人第一次购买房产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公章) 二、首次购房证明怎么开? 1、首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 2、申...


·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
    城市在发展建设过程中,总少不了对一些老旧的房屋进行拆除,同时又必须为这些拆迁住房建设居住的房子。这其实就是今天要说的拆迁安置房了。那么您知道什么是拆迁安置房吗?实践中,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拆迁安置房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往往都会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的,但是不同性质的房产,分割的办法是不一样的,而由于很多夫妻不了解这些规定,因此导致了很多的纠纷。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房产分割应注意些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后全款购房 1、婚后全款购房,离婚时应按市场价平均分割,得房者可给另一方一半补偿。市场价以评估公司的评估价计算为标准。 2、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


·父母赠与房屋买卖手续如何办理?
    父母赠与房屋买卖手续如何办理? 1、父母与子女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为赠与书办理公证。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你...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 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是不能成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承租人在承租房产时应充分了解租赁物的权属状况、权利瑕疵。根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