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加名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更多人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离婚方面更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离婚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纠纷就是关于房产的分割问题,那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加名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你详细介绍。
一、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加名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少有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不菲的税费。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见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比婚前房产证上加名要划算很多。夫妻办理共有产权分两种情况:一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可以直接申请变更手续,办理夫妻共有产权,只需要缴纳一定的登记费和工本费,不需要缴纳税费;二是婚前购买的房子,也可以申请办理夫妻共有产权,但需要缴纳税费。另外房子有按揭存在的,需要将按揭还清,因为抵押物发生变化须先解除抵押,建议办理财产公证。
二、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房产名字就是房屋所有者的姓名,而在房产上加名字就意味着房产所有者的变更或着是共同所有,这不同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财产,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婚前还是婚后。



相关内容:

·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
    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违约金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当中的约定来进行支付。这种情况已经构成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违约,必须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民法界议论的热点课题,如何解决责任竞合,多数意见是允许受害人单一选择请求权的主张,认为受害人要么请求侵害人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要么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二者只能择一,不得行使两个请求权。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离婚之后再买房算不算首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
    离婚之后再买房算不算首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决,离婚后买房认定为首套房。二、首套房认定资格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与当前我国楼市实行的因城施策原则相关,不同城市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形式也不一样,主要归纳为三种: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认房又认贷。第一种,认房不认贷顾名思义只...


·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置业者是否有权退房?
    

合同无效,意味着当事人所期望借合同达到的结果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合同自始无效,即应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应赔偿他方的经济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置业者与开发商订立的房屋销售合同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为无效后,置业者则有权退房。

  现实生活中,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
  1、开发商的项目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


·购房者要知道,在买房时,虽然开发商可能会给您各种美好的承诺,
    购房者要知道,在买房时,虽然开发商可能会给您各种美好的承诺,但在收房时您还是需要仔细查验的,并且要学会处理交付纠纷,毕竟不讲诚信的开发商还是有很多的,要是处理不当的话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通常房屋的交付纠纷该如何处理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的交付纠纷该如何处理 (一)一般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


·退房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退房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一、退房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从目前法律来讲,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如在购房合同中已约定退房事宜,可依协议行事;也可对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退房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既然双方当事人已约定好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有证据证明该条件成立,那么购房者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一旦业主起诉,即使...


·房产他项权利证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房屋的产权证是什么,但是对于房屋的他项权证并不熟悉。当房屋办理了他项权证之后,也就是将房屋进行抵押,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归房主人所有,但是抵押权人对于房屋的处置也有一定的权力。本文我们就针对“房产他项权利证是什么?”这个问题给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房产他项权利证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简介 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也就是说房屋他...


·结婚买房写谁的名字比较好?
    不知从何时开始,中国的年轻人结婚前一定要有房,但是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买房越来越难难,所以最后的房子大多数都有家中老人的支持。四个老人加两个新人,也不知道谁出的钱多,最后房产证上也不知该写谁的名字。因此我们总结此文来解答各位对结婚买房写谁的名字这个问题的困惑。 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


·一、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吗?
    一、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能解除吗?无效房屋买卖合同自始无效,无需解除。所谓无效合同,指的是合同不具备生效的要件而且不能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生效后,当具备一定解除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商,使合同效力消除,终止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行为。合同解除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也可以是先行约定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在出现某些法定情...


·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在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目前我国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由于社会活动的复杂多样,《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仅仅是规定了认定标准,但涉及到具体的合同,还需要结合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来认定。下面主要就可能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进行分析: (一)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要件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要件是什么?一、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


·网签备案未下证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网签备案未下证的房子可以过户吗?首先,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其次, 我们也建议您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也是无效的。第三, 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其中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


·一、离婚房子给子女可以吗?
    一、离婚房子给子女可以吗?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及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重大民事行为则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或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二、法律法规 《离婚协议》是解决人身关系的协议,协议约定的关系不只是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