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不离婚分割财产吗

婚姻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是比较复杂的,即使在处理离婚的时候,也并不像您想象的那么简单,简单的去办理一张离婚证就可以。很多人的婚姻在处理的时候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有可能实际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但是在法律上婚姻关系还存续,那么这种情况下能否进行财产分割呢?我们将针对在我国不离婚分割财产吗这一问题为您做出介绍。
一、在我国不离婚分割财产吗?
为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及夫妻共同财产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均不予支持。婚内赔偿虽对过错方有一定的制约功能,却不能根治婚内侵权的根源,且易激化夫妻矛盾,不利于婚姻的稳定与和谐。而且在保持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均系共同财产的所有人,即便追究婚内侵权人的财产责任要求侵权方赔偿另一方,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权利义务也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其实质是出现债的混同,结果是债的消灭。因此,当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方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另一方可以并只能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主张赔偿责任。同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会侵犯另一方的夫妻共有财产权,被侵权人依法有权在离婚时或离婚后请求赔偿损失。
二、对于离婚时应当分割没有正确分割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适用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计算。当然,如果是生效的裁判书或调解书已经处理过的夫妻共同财产出现以上情况,则应通过再审程序解决,如果涉及到得财产生效的裁判书或调解书没有处理,则应由当事人重新起诉。
三、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个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并未设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两年的诉讼时效起算,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可以看出如果夫妻关系还存续的话,法院是不支持离婚财产分割的。但是,夫妻双方当中不得有一方故意转移财产,为以后的离婚官司做准备。这样做的话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其实我们提醒您,在婚姻问题上,如果有了什么问题,您可以进行沟通,实在没有办法解决的在进行离婚。



相关内容:

·离婚后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
    离婚后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两个人离婚共有的财产是要进行分割的,不能单独拥有。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该平均分配的。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是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一、上海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未抚养子女一方的实际情况,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其一,未抚养子女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其而,未抚养子女一方没有固定收 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因素有三: 1、子女的实际需要,这是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要求,因此在法...


·犯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2023
    一、犯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


·中国新婚姻法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古代提倡早婚早育,对于达到年龄而不结婚的是会受到双倍赋税的惩罚的。但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使人口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我国提成晚婚晚育,对结婚的年龄也加以限制,具体来说,中国民法典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一、结婚年龄确定的依据: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发育和智力成熟情况,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我国195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


·非法同居算重婚吗 非法同居构成重婚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有很多男女共同生活,但他们既没有结婚,对外也没有以夫妻名义出现,别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男女双方也未构成法律上的事实婚姻关系。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非法同居算重婚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法同居算重婚吗 非法同居和重婚是有区别的: 1、一旦非法同居的男女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别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是已婚,那么非法同居...


·结婚是的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是的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新人一定的礼金。由此可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其实也是婚在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义务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双方的权利...


·一、女方丧偶再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丧偶再婚财产怎么分配? 共同的财产才应该要共同的分配,而对于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


·结束婚姻关系中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
    结束婚姻关系中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夫妻分居一年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下面我们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详细介绍,希望帮助您了解更多关于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 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当然可以,只要想离婚,随时都可以,没有分居多久的时间限制。而法院判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起诉的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什么时间通知对方?
    在离婚案件中,存在很多这种状况,其中一方想要离婚,而另外一方不愿意离婚。这时协议离婚难以执行,只能采取诉讼离婚。那么,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什么时间通知对方?作为男方收到通知后要做出什么回应?本站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一、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什么时间通知对方一般女方去法院起诉男方离婚,法院会在立案之后的5日内通知男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


·现在几乎所有上班族都会缴纳社保,社保是国家提出的一种社会保障
    现在几乎所有上班族都会缴纳社保,社保是国家提出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在全国范围内都要缴纳,但是有些员工因为某种原因可能会离开原有的工作单位,转移到其他单位或者城市工作,这样之前在公司缴纳的相应社保就要有解决措施,因此国家允许社保进行转移,今天我们就为您解答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 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一、养老保险 1、参保人员离开原参保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的,应到原参保所在的...


·为证明对方婚外情可以收集那些证据
        1、离婚婚外情证据之——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


·离过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去登记吗
    离过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去登记吗?离过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去登记,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离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再婚是已婚方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与他人通过国家正规的法律途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组成新家庭的行为。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给结婚证。二、关于离婚当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