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有哪些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有哪些?

如今我国的经济是市场经济主导,在金融方面,国家宏观调控来维持国民经济的正常的秩序,很多企业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也就是质押式回购收到相关规则的严格管束,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多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质押式回购概念

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资”*)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券”*)融入资金的同时。

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

在质押式回购在交易过程中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该券一般由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冻结托管,并在到期时予以解冻。

二、交易所质押式回购规则

1、 现有的上海证券帐户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帐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即非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可参加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深圳为现有的深圳证券帐户。

2、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对证券账户进行回购登记的申报,但接受回购注销申报。

3、上证所所有上市国债(包含新上市国债,不包含企业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质押券将被换算成标准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

深圳除了质押式国债回购外,还支持企业债回购交易。

4、上海结算公司以证券账户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不可串用。质押债券与每笔融资回购交易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深圳结算公司以证券公司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可串用。

5、 出入库申报不支持在集合竞价时间进行。

6、上海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用于T日回购融资(即正回购)。

深圳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用于T日回购融资(即正回购)(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7、上海质押库内的质押券可以实现当日实时替换;多余的质押券可以实时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并进行现券交易。

深圳质押券可以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但转回的债券当日不能交易。

8、 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上海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帐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还到期购回款。

9、上海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00手(10万资金)的整数倍,单笔数量不超过1万手(1000万资金);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

深圳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手的整数倍(1000元);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其中1手=10张,1张债券=100元。在逆回购操作中,使用证券交易“卖出”通道,申报数量单位“张”。

*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计算方式:现价=利率、逆回购申报价格=自行设定的利率。

年化收益率分摊方式:

获得的收益=(每百元资金到期年化收益率÷360天)×操作的国债逆回购天数。

(注:深圳的质押式回购计息年化天数为天,上海质押式回购计息年化天数仍为360天。)

10、逆回购的计息方式:T日进行的债券回购,T日开始记债券回购息,以自然日计算。

(以下活期利息称“利息”,国债回购收益率称“国债息”)

例:T日买入7天期国债回购204007,则7个自然日后即T 7日资金回到账户。

国债息记T日—T 6日。共7个自然日。(遇长假资金仍只记7个自然日国债息*)

* 因该项业务极易涉及资金账户余额的活期利息,则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情况①:T日购买204007的资金为“可取资金”即当日可转出至银行的资金,则T日有利息。

T 7日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即当日不可转出至银行的资金,则无利息。

反之:T日购买204007的资金为“可用资金”即通过其他证券交易获得的当日不能做转出至银行但可以继续参与交易的资金,则T日不计利息。

T 7日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仍旧无利息。

情况②:遇长假或节假日时。由于举例产品为7天期国债回购,则长假以9天为例。

T日购买204007,T日资金“可用”“可取”计息情况同情况①,不重复。

T 7日由于9天长假交易停止。资金无法按时到账则长假期间不计利息。

长假后第一个交易日,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计息情况同情况①,不重复。

情况③:前提:在正常交易日无长假情况,周四操作国债回购的资金为“可取资金”。

则以204001(1天期国债回购)为例:

周四买入204001,因为当日为“可取资金”则记利息。当日记国债息。

T 1日即周五,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则不计利息。同时,由于证券交易清算为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后的T 1日即下周一(此处T日为周五资金到账日),则周六、日也不计利息。

同样T 1日(周五)(此处T日为周四交易日)再次买入204001,同样周六、日不计利息。

情况④:前提:在正常交易日无长假情况,周五操作国债回购的资金为“可取资金”。

则以204001(1天期国债回购)为例:

周五买入204001,因为当日为“可取资金”则记利息。当日记国债息。因为交易清算为T 1日(为下周一),则周六、日享受利息。

T 1日即周一,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则不计利息。

11、 已经提交质押债券的上海投资者不得进行指定交易变更。

12、 结算系统将在T日日终处理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申报的出入库指令。也就是说,交易系统日间回报成功的出入库申请是否能成功转出或转入质押库将在结算系统日终处理后才能确定。日间出入库成功的,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不一定成功。

13、 出库时的转出数量以元为单位,但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多出部分将被舍尾。如根据标准券余额计算可以转出1900元,由于舍尾只能转出1000元。出库申报的结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分失败。

14、 国债质押期间的兑息直接发放给投资者的。质押期间的兑付,处理当日,系统首先检查兑付国债所涉出质证券账户有无欠库。若无欠库,则根据标准券余额、兑付国债的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可兑付国债数量,并予以兑付划付,且可兑付国债的划付出库优先于非兑付国债的出库。若有欠库,则全部暂不兑付。系统将该证券账户的国债兑付款以兑付权的形式保留在质押库内,并按最后一次该国债适用的折算率计算标准券,直至该国债兑付权兑付为止

对资金的各个方面有详细的规定说明,其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化市场,来保证多方的利益不受到太大的损失,从而保证市场经济能够平稳的发展以及各个企业的正常发展。


相关内容:

·二手房的交易该如何进行
    房地产行业一直是影响国家民生的重要行业之一,所以它理所当然的要受到国家的宏观调控,并且是比较严格的调控,这也就因为购房者买房要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那么,二手房的交易该如何进行才好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的交易该如何进行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标是具有财产价值的,可以给商标权人带来利益,所以,商标是可以交易的,也就是商标转让。当然,在实践中商标交易还是经常发生的,那么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交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


·交通事故去哪个法院起诉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选择诉讼途径的人是比较多的,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但要是想要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首先要知道交通事故去哪个法院起诉,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去哪个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人民法院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付抢救费怎么办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先对伤者进行积极的抢救、治疗,当然,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是不会要求伤者支付治疗费用的,而通常都是要求交通事故肇事者付抢救费。那要是交通事故肇事者不付抢救费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肇事者不付抢救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伤者的抢救是刻不容缓的。 为了保证伤者及时得到抢救治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


·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一、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


·2023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2023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


·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1、先行交费 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12000元/件计算;超出20万元以上的案子,参照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上浮比例计算。二审案件按照上述收费减半收取,执行阶段按二审收费标准收取。 2、风险代理 实行风险代理的客户,一律先行预付1000-5000元律师费,待一审、二审判决确定,办理执行后,按照实际取得金额的15%—20%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予...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一)、财物方面。 财物受损的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赔偿原则分以下两种情况: (1)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 (2)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余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 (二)、人身方面。 生命、健康受到损害,其本身是不能用金钱折价的,所赔偿的只是由于生命、健康...


·我国商业车险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商业车险的种类有哪些 一、概念介绍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年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年龄计算标准是什么?标准:年限是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也就是说,未成年人与60周岁以下的成年人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计算20年。满了60周岁,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如,62岁赔偿18年,70岁赔偿10年,75岁级以上赔偿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


·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是否应随房屋过户?
     一、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是否应随房屋过户? 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应随房屋过户,根据现行的法律,房屋交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


·无证驾驶出车祸该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出车祸该如何处罚 一、无证驾驶出车祸该如何处罚 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不过,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是被认定是无证驾驶加事故全责,不但要被罚款,还要赔偿给对方。 二、无证驾驶造成事故有哪些责任 1、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2、刑事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