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是什么?由于企业制度不断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也在不断改革的过程中,因为制度的改革带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安置职工、买断工龄等问题,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需要谨慎对待,那么在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了解到这个问题有助于劳动者诉讼时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企业“自主改制”为基础

因企业改制活动引发的纠纷,必须是建立在企业“自主改制”基础上,即可以归纳为人民法院主管范围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才依法予以受理。本条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关于此类案件的受理原则和受理范围。人民法院仅受理企业改制中基于平等民事主体关系而发生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因此发生的争议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否则不能启动民事诉讼程序,这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通则。人民法院受理因企业产权制度改造而发生的纠纷,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改造企业产权制度而发生的民事权益纠纷。企业产权制度改造是通过企业发生民事行为,设立民事法律关系实现的,如出售企业资产、企业兼并与分立、债权转股。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不仅涉及参与企业改制的相关当事人的利益,而且还涉及原企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此,凡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因参与企业改制而发生的民事纠纷和因企业改制涉及他人民事权益而引发的民事纠纷,均属于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不受理政府部门主导的企业改制引发的民事纠纷

对于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主导的企业改制引发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中发生的纠纷是否应当受理的问题,早在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就作出法复[199614号《关于因政府调整划转企业国有资产引起的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表明对此类纠纷不予受理的态度。2000年10月,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指出“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是企业制度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特殊现象,不是履行劳动合同中的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统筹解决,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应以民事案件立案审理”。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第3条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以上内容突出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的企业改制视为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因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一直不予受理的基本态度。
三、不再根据企业性质作不同划分

人民法院在决定由企业改制引发的纠纷是否受理时,不再根据企业性质作出不同划分。无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只要是建立在自主改制基础之上的,改制过程中引发的劳动争议,人民法院都予以受理。反之,无论是何种性质的企业,如果其改制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由于其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都不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目前,我国的企业改制已经步入最后阶段,该阶段的显著特点,就是企业改制已经不限于国有企业,其他性质的企业只要存在权责不分、分配体制滞后等情形的,都将纳入改制范畴。因此,本司法解释根据现阶段改制企业的实际情况,适时地对改制企业的性质问题不再作出限制性规定,意在增强其对审判实践的指导作用,有利于纠纷从根本上得到妥善解决。由此可见,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争议的案件受理法律作出了相关规定,其中一个重要的基础就是企业“自主改制”,在此基础上的劳动争议,法院是都予以受理的,但是又政府主导改制引发的民事纠纷法院则明确规定不予受理,关于这个问题详细分析已经在上面叙述,希望能够帮到您。



相关内容:

·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都知道,我们的工资组成是有基本工资以及其他林林总总的奖金等组成的,还要扣除五险一金以及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工资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于工资计算的标准。 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工资不止是工资薪金,还包括了很多项目,所以,计算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1、员工薪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社会保险+加班费+补贴+奖金+年终奖等 其中:补贴、奖金一般包括伙食补贴、交通补贴(不...


·员工离职 《劳动合同法》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一、《劳动合同法》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辞职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二、《劳动...


·一、工伤职工护理人员误工费是多少?
    一、工伤职工护理人员误工费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何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应当按照平时所实际获得的工资乘以2来进行计算。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计算二倍工资截至时间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


·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虽然说员工只要在工作范围内和工作时间内发生了工伤的话,工厂或者说用人单位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最起码应该积极配合的员工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实际上我们几乎可以说很少有用人单位会主动的进行配合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厂里不配合怎么办?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


·没休完年休假工资怎么算
    没休完年休假工资怎么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号)中,带薪年休假工资的计算有以下规定:1、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


·劳动合同五年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五年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内容 一、劳动争议仲裁需要公开进行吗是 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是公开进行的,但双方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可以要求不公开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二、受理和仲裁程序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期限是多久啊?
    一、劳动争议仲裁举证期限是多久啊   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不超过十五日。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未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审理时一般不组织质证。但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并经仲裁委员会同意的除外。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有哪些原则   在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活动中,遵循的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有多长?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有多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


·现如今,很多求职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可能遇见这样的情况,入职几天
    现如今,很多求职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可能遇见这样的情况,入职几天后发现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不适合自己,或者寻求到了其他更好的机会,需要提出离职。但是很多大学应届毕业生不清楚相关的规定,不知道几天可以提出离职,那么公司入职几天后离职是允许的?请看下文。 一、公司入职几天后离职? 劳动者随时都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是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


·工伤认定地点在哪里认证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当中因为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别的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伤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那么,当我们身边有人在工作当中出现了人身危害的时候应该去哪里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地点在哪里认证?又怎么进行工伤申请呢?今天我们就来带您了解一下关于工伤认定方面的相关知识。 一、工伤认定地点在哪里认证 一般是在工作单位所在的镇或区社保局申请即可,不需要到市级的部门,也不须要去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