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小孩抚养费怎么判? 拒付小孩抚养费怎么判?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或母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一方直接照顾子女生活、学习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因此,无论有千万种理由,只要为人父母,都无法逃避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
·丈夫赌博能起诉离婚吗?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活的过程中,难免磕磕绊绊,有所争吵,但是毕竟一起生活,如果不是什么大错,双方都会选择原谅。但是如果一方有不好的习惯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双方的生活,一般就会有一方提出离婚的要求,例如赌博。在家庭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是丈夫赌博严重,因而妻子一般会提出离婚要求。那么,如果丈夫不同意离婚,因丈夫赌博能起诉离婚吗? 一、有关“丈夫赌博能起诉离婚吗?”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
·国家赔偿有效期是多久? 一、国家赔偿有效期是多久?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
·精神病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还是应该平均分割 精神病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还是应该平均分割,特殊情况在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均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对方在离婚时应予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一定的财产,以保障精神病人在离婚后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的秩序。被确认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几种情况,均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判决离婚。法律规定:婚前隐瞒了精...
·离异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上涨,这样的状况下离婚问题就会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时候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在婚姻法中对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有详细的规定,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那离异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异子女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离婚后抚养费原则上只要给到子女成年,但是法定特殊情况伤残,以下是具体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
·该怎么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尤为重要。现实中,很多夫妻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大打出手,这种情况下就只能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法律规定,对抚养权的归属作出判断。那到底该如何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哺乳期内的以母亲抚养原则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两周岁以下子女的父亲抚养例外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
·最高关于重婚罪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一、 最高关于重婚罪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移送管辖 移送管...
·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使离婚以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正式破裂,但是如果能够好聚好散的话,这对于多数离婚的夫妻来说,也是比较好的一种结果。不管怎样,夫妻离婚就必然涉及到财产分割,实际上法院在处理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的时候和普通人离婚的财产分配是有所出入的。 一、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目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是这段婚姻关系中的一方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是这段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比如一方出轨,而第三者提出离婚诉讼,这种是不会受理的。二、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和被告是合法的配偶,办理结婚的时候必须经过合法程序才是合法的配偶,不然也是不能提起诉讼的。三、提出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病症而不能丧失理智的,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这种情况是不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的。四、提出的一方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交...
·一、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一、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法院是什么?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
·一、夫妻一方财产执行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财产执行怎么办? 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 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异议,认为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所有人为自己的。对此,上海高院规定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异议听证审查,并作出适当的财产权属判断;北京高院则规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关于案外人异议的规定处理...
·新婚姻法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离婚探视权的规定1、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