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要开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

要开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

法人即法定代表人,是由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能够拥有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并享有民事权利的组织。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一般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对公司负责,处理商事主体的经营和管理事务。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替行使权利。那么要开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


一、法人要求

符合以下要求的人员可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年满18周岁的人员,可以不是股东

2、中国内地居民需有居民身份证


3、是港、奥、台及外国人员(需提供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外文及繁体中文需要翻译成简体中文)

4、能提供18周岁至今的简历的(不能间断)

5、能提供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的(黑白均可)

6、同意在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亲笔署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1、通缉犯、服刑犯。

2、担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未满三年的。

3、未满18周岁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6、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三、注册流程:

1、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3、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5、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6、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7、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8、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

二、一人责任有限公司要求

如果是一人责任有限公司,有如下要求:

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额为人民币10万元,高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

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限期。

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那里取一份表,里面有规定注册公司要求提交的文件,就一清二楚了。 司是企业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立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也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公司可以独立地享有财产权及其他权利,独立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其他经济实体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要求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正在通缉中或服刑的犯罪嫌疑人、未满十八岁、负债者、担任破产企业或被吊销企业未满三年的法人等其他规定内情况的,不得担任法人。符合要求的法人要提供公司名称、各种公章和证件分别到工商局、国税局等机构办理。如果只有一个开公司法人要求注册资本最低十万元人民币。有相关法律问题的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公司法人联系方式变更程序材料有哪些?
    随着商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常常会出现公司并购现象的发生,这里面必然要涉及到公司法人联系方式变更,我们都知道,一般首先要到工商局递交变更申请,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那么,具体的变更流程和需要的材料有多少,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讲讲法人变更的程序及需要的材料: 变更法人的程序以及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里面职务发明分成几种?
    公司里面职务发明分成几种?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1.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三种情况:(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专利权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在第(3)种情况中,只有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构成职务发明创造:第一,该发明创造必须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吗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吗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


·什么样的企业必须缴纳公积金
    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必须给员知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道、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版房权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意义是什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意义:(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必要、有益的补充。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本质,是当股东运用背离法律赋予法人人格的原始初衷(即公平、平等、正义)的手段而为他人控制和操纵时,公司法人已不再具有独立性质,法律将无视法人的独立人格而追究法人背后的操纵者的法律责任。因此,这种法人人格否认所引起的从法人人格确认向法人人格否认的复归并非是...


·被公司辞退赔偿有哪些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


·对于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对于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我们都知道,注册一家公司时,是需要有注册资金的,可是,注册资金确定之后就不能更改了吗?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关于“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这个问题。 一、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公司的注册资金当然可以变更,但是必须经过一定的手续,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通过之后才行。 二、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


·中小企业融资的企业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企业有哪些融资方法 市场经济的结构,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存在。我国为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在融资政策上对中小企业是有帮助的。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当中是十分不易的,因为自身经营的问题,在选择融资渠道上可能比较狭隘。我们将详细的为您介绍中小企业融资的企业有哪些融资方法这一问题。 一、什么是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又称中小型企业或中小企,它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


·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
    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意思 一、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融资是指一些小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出质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融资方式。 融资方把持有的股权(流通股、限售股或非上 市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从金融机构(银行或信托)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二、股权质押融资的申请程序 (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 (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


·公司法一般事项是否有规定
    公司法一般事项是否有规定 实际上在公司当中的一些一般事项处理的时候,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都是有权利自行处置的。除了公司的重大事项是需要经过股东的表决权的,其他的一般事项是没有必要大动干戈的召开股东大会的。但是生活当中有些人对于公司法一般事项是否有规定,还是存在一些疑惑的。 一、公司法一般事项是否有规定? 我国的公司法当中,只对公司一些重大事项作出了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事项。 重大事项 ...


·怎样撤换公司法人,流程是什么?
     一、怎样撤换公司法人,流程是什么?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公司法人变更后和原法人有牵连吗
    公司法人变更后和原法人有牵连吗?一、公司法人变更后和原法人有牵连吗?对于公司法人变更后和原法人有牵连这个问题,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处罚。所以,要分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