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为了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本单位工作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 用人单位为了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本单位工作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在试用期全方位观察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但是试用期是有期限的,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样可以有效地保证劳动者不受用人单位的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欺压。更多详细的内容,由我们为您介绍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
·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办 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办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各种问题接踵而至。建筑方开始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并且我国的法律也渐渐的给了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很多的规定和条文。那么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问题都有些什么呢? 一、建筑防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违约后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一)一方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 1、乙方承包人应常住工地,如经常脱离工作岗位或施工人员不足,屡次不能完成施工进度而影响...
·员工辞职后再入职是否还有试用期? 就业是员工和企业的双向选择,当员工对待遇不满时,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员工辞职后并未找到合适工作,而是又回到原公司上班,重新办理了入职手续。试用期是新员工都面临的,那么员工辞职后再入职是否还有试用期?下面针对这个话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员工辞职后再入职是否还有试用期?1、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离职后重新入职的,如果过去约定过试用期,那么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如果过去没约定过试用期,那么...
·给老板工作欠钱不还怎么办 给老板工作欠钱不还怎么办?老板欠钱不还的话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劳察机构投诉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一、村委员会选举误工费有没有? 一、村委员会选举误工费有没有? 村里选举是没有误工费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由村民委员会从村公库支出,具体数额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选举经费支出确有困难的村,乡镇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助。村级经费主要用于选...
·新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相关条文 企业为了节约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或者规避可能的法律风险,往往会采取劳务派遣员工来从事本单位一些支持性的工作。但是劳务派遣工和内部员工经常存在待遇上的差异,导致很多社会问题。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相关条文是什么?下面一起来看一下。 新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条文: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
·劳动者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 劳动者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农民工如何讨要工资? 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但是有的地方执法力度不是很大。 2、能够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工资。假如未签署劳动合同,能够请求支付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假如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
·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结算资料的送交 据名律师介绍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工程量现场签证,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与办理结算相关的全部资料,并将上述资料汇总。承包单位相关责任人应对结算书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上述送交预算部,资料必须至少具备一套完整的原件,并且具备各单位相关责任人的...
·工伤鉴定已工伤认定的区别?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如果认定为工伤的话,用人单位一般都会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来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等问题,工伤鉴定已工伤认定是有区别的,在实际生活中要对工伤鉴定和认定进行严格区分来确定自己的利益。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
·上海市工伤鉴定级别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我国各地广泛存在着高危作业,故而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上海市也不例外,针对上海市职员受伤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的情形,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工伤鉴定的管理办法,根据此管理办法,上海市工伤鉴定级别是怎样的呢? 一、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同工伤等级享受的待遇如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
·南京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 南京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