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上海工伤鉴定机构地址在哪?

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本职工作期间所受到的伤害。当劳动者因公受到伤害时,国家有义务进行相应赔偿。受到的伤害是否因公导致成为工伤的重要衡量标准,因而,需要对劳动者的伤害进行专业的鉴定。工伤鉴定不是谁都可以做的,以上海为例,上海工伤鉴定机构就有专门的单位负责,以下是具体的地址。

一、上海工伤鉴定机构地址

(具体位置改变详见当地地图指引)

黄浦,马当路408号4楼(200025),63555208

徐汇,虹桥路432号(200030),64482757

长宁,武夷路517号201室(200050),62400032

静安,武宁南路241号(200042),62312161

普陀,大渡河路1717号211室(200333),52825119

闸北,万荣路908号(200072),31260360-3111

虹口,三河路328号530室(200086),25015532

杨浦,江浦路696号(200082),55214449

闵行,莘北路168号2号楼(201100),51519779

宝山,友谊支路79号(201900),56107019

嘉定,嘉定镇金沙路28号(201800),59521934

浦东,惠南镇跃进路14号(201300),58021175;浦建路1619号1号楼(201204),58862002

金山,石化龙山路555号(201500),57922301

松江,荣乐东路2378号(201600),57824641

青浦,青舟路220号(201700),33863793

奉贤,南奉公路9501号(201400),67199606

崇明,城桥镇南门路118号302室(202150),69693029

二、上海市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所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上海市工伤认定程序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工伤认定时限中止、恢复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劳动者从事职业劳动一方面是为实现自身价值,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国家和社会发展,其人身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为了防止骗取国家赔偿而谎称工伤的情况出现,有必要进行工伤鉴定。以上是我们整理的上海工伤鉴定机构地址及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建筑法误工费的定义是什么?
    建筑法误工费的定义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


·企业股东是否列支工资?
    企业股东是否列支工资?股东不参与经营的,一般从每年的分红中获得收益,不领取工资,参与经营的,可按照岗位确定工资报酬,另不影响每年分红收益,总之股东是否有职务、有工资可协商确定,协商后应在股东协议、公司章程中予以体现。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股东并不是职工,不享有工资报酬,但其中股东同时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劳动关系上其身份是职工,并非股东,与其他职工享...


·劳动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二、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


·企业报工伤流程及时间是什么
    出了工伤之后首先应当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可申请工伤赔偿。具体流程如下: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各区(县)社保分中心。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


·一般8到10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金额?
    10级工伤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


·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劳动合同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股份转让等情况应变更劳动合同 2、岗位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 3、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劳动合同期限问题 5、农民合同制工人转为非农户口后应变更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方式是什么? 1、员工辞职然后与第三方企业签定新的劳动合同。第三方企业在发给员工的要约中必须明确规...


·工伤认定后的权益如何维护?
    工伤认定后的权益如何维护? 第一,督促用人单位在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申请了工伤认定,自己只要等待遇报销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就要注意收集劳动关系、是在工作时受伤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资料、工资证明、考勤证明、厂牌、厂服、厂徽等,以免不良老板销毁证据; 第三,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到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越早越好,最好用人单...


·合同不到期辞退员工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合同不到期辞退员工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劳动者是有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 在工程开始修建的时候,建筑方和开发商会签订关于工程修建的具体合同。在合同当中针对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一块是有着专门的约定的,而且工程质量保证金也是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的,质保金的比例,返还方式等都有详细的约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既然有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的单位,那么他们在验收的时候一定有着自己严格的依据。建筑工程并不一定所有的工程质量都是过关的,即使不过关,验收单位也会告知建筑方不过关的原因是什么,要求其进行整改。所以我们就在下文当中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一、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劳动法关于童工的规定有哪些
    童工的话题一直您和社会共同关注的,关于童工的讨论也不断,但无论怎么争论,您都是为了童工的利益着想,希望童工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保护童工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出台,法律规定对于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的,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法律对于童工的雇佣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法关于童工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


·工地失误了工资怎么扣?
    工地失误了工资怎么扣? 一、工地失误了工资怎么扣? 工地失误了工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扣除,员工的工资收入达到纳税标准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扣除员工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部分,代员工向税务部门缴纳。代扣代缴应由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二、劳动者被无故扣工资怎么办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