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

未成年人在实施了犯罪之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案件作出侦查,此时就有可能对未成年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进行刑事拘留。那此时要想申请取保候审的话,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该如何申请取保才好?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可见,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人保和财产保。人保又称保证人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保证人担保的特点是以保证人的人格、名誉和信誉作保,并不涉及财物,是纯粹的人格担保。财产保又称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二、如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
近年来,我国犯罪低龄化日渐突出,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同时也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司法实践中,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普遍采用相对缓和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中的使用率远高于成年人刑事犯罪案。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时,司法实践中普遍采用财产保。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保证金应责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己交纳。排除了由被取保者之外的人交纳的情形。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一般是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的。其结果一般是由其监护人出钱交纳,而不是用其本人的钱交纳。从适用保证金的意义讲,交纳保证金对未成年人本人没有限制作用,如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所交纳保证金被没收,对未成年人本人也无惩罚作用。保证金及由此写出的保证书形同虚设,起不到保证金对被取保的未成年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应有的保证、强制作用。采用人保方式减轻了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经济负担,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客观实际。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适用人保可以加强保证力度。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保证人一般是其监护人。虽然人保只是一种纯粹的人格担保,如果保证人没有尽到法定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都有固定的监护人,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挽救,监护人也愿意充当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近年来可以说未成年人犯罪的比率在上升,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家庭、学校的引导不善,导致未成年人误入歧途。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要追究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也是要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而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如果满足条件也是可以在尚未判刑之前申请获得取保候审。



相关内容:

·走私烟草应该怎么样量刑
    要看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判断。(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刑事第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
    三大诉讼中不管是哪一种诉讼,原则上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那么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然后进入二审程序。针对不同诉讼的第二审程序,具备的特点不同。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刑事第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 一、刑事第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 1、它是上诉审程序。就是说,它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而进行的审判程序;如果没有当事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不会引起第二审程序...


·破坏监管秩序罪情节严重应该受什么处罚?
    暗中策划、实施聚众闹事破坏社会监管秩序,殴打、体罚监管人员,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很多人不知道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具体内容怎样定义,法律上是怎样量刑。那么,破坏监管秩序罪情节严重应该受什么处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认定解释 根据本条规定,破坏监管秩序犯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殴打监管人员的;组织其...


·假释期间治安拘捕会不会收监
    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


·法律规定如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如今已经成为生活中的必需品了,很少有不用信用卡的。但是基于信用卡的犯罪亦是不少,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信用卡诈骗罪,不过现实中并不能认为所有的行为都是属于信用卡诈骗罪,那到底如何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信用卡诈骗罪如何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


·失火罪刑事判决书构成条件有哪些?
    火灾有时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造成财产损失甚至是危机生命,失火罪刑事判决书构成条件有哪些呢?失火罪立案标准是导致死亡人数一人以上以及森林火灾等等,失火罪不同于放火罪,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关于失火罪的相关知识吧。 失火罪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 从实践来看,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由于火的燃烧须依...


·刑事案件回避条件包括哪些
    一、刑事案件回避条件包括哪些 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


·立案非法砍伐林木罪标准是什么?
    立案非法砍伐林木罪标准是什么立案非法砍伐林木罪标准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只有被盗伐的林木数量较大的,才能构成犯罪。二、相关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72条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山东抢夺罪立案标准
    山东抢夺罪立案标准 一、山东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14年6月5日山东省司法机关颁布《关于确定抢夺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标准适用于2013年11月18日后尚未审理或者正在审理的案件。 根据上述通知中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在山东省,对于抢夺罪的立案标准规定只要抢夺公...


·犯罪预备的中止是预备还是中止?
    犯罪预备的中止是预备还是中止犯罪预备阶段存在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两种停止形态。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行为未着手,是犯罪预备。主观放弃而未着手,是犯罪中止。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刑法》...


·单位行贿罪的数额量刑是怎样的?
    单位行贿罪的数额量刑标准是:一、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构成单位行贿罪;二、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情节的,构成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


·刑诉法证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是我国的一部针对各类刑事案件的完备法律,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制度就是证人制度。在刑事案件中,证人的证言证词往往对案件的侦破有着重要作用。因此证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可以不出庭作证的。那么刑诉法证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一、刑诉法证人的相关规定 新刑诉法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