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员工在进入单位之后,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建立合 众所周知,员工在进入单位之后,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确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事实劳动关系确定标准。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确定标准 事实劳动关系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没有在我国《劳动法》条文中被提到,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
·通皋大道工程征地补偿标准 通皋大道工程征地补偿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的土地征收工作也越来越频繁,国家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公共设施的实际需要,要对土地进行征收,但土地征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各地对于当地的征地补偿有一定的标准,如通皋大道工程征地补偿标准就是当地根据实际经济情况而制定的。我们来了解一下该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一、通皋大道征地补偿款标准(一)被拆迁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按被拆迁住宅房屋重置价结...
·法院不支持后续治疗产生的误工费的原因有哪些? 法院不支持后续治疗产生的误工费的原因有哪些?(一)主要理由:1、从发生时间上说,后续治疗的误工费未实际发生,无法核实具体的数额从而法院没有依据下达判决;2、从法律性质说,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因伤致残的受害人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实质上已经包含了对未来误工损失的赔偿。如在后续治疗中再次赔偿误工费,将存在重复赔偿。从立法本意上说,误工费计算至评残之日的依据是因为残疾程度与劳动能力损失程度密切相关,...
·聘用聘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聘用聘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是需要清楚注意事项,那么聘用聘请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聘用合同又是什么呢?顾名思义,聘用合同是签订的一种协议,是劳动者和聘用单位之间签订的,所以,按照用人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几种合同。下面就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关于合同的知识吧。 一、聘用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岗位聘任不能缺失。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人事关系聘用与岗位聘任 二合一 的合同。岗位聘任期...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规定有哪些 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会有什么样的惩罚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会有什么样的惩罚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
·工程造价纠纷案例 工程造价纠纷案例 一、案例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业主、监理、审计等部门共同招标询价,对该门窗工程进行共同招标询价,由施工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单价为总费用单价,含所有费用。在工程结算中,业主认为应扣除原合同总价中铝合金门窗暂定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措施费和规费,再以分包合同中的价格计取税后独立费。施工企业认为应以分包合同的价格做材料价差处理,并计取相应的措施费和规费以及总承包服务费,因此形成造...
·桥梁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划分的 不管是什么? 桥梁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划分的 不管是什么建筑,在修建完成以后,人们在使用的过程当中,其实最关注的就是对于工程质量上的要求。如果工程质量发生了比较严重的事故的话,我国调查部门会根据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和分类,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桥梁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划分的? 一、桥梁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划分的?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
·劳动仲裁和行政裁决之间是否有关系 劳动仲裁和行政裁决之间是否有关系?劳动仲裁和行政裁决之间是没有关系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不属于行政裁决,而是属于准司法裁判;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只能就该劳动仲裁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议的活动。行政裁决的特征有以下方面:(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2)行政裁决...
·下班摔跤擦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摔跤擦伤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摔跤擦伤算不算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
·单位单方解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吗? 单位单方解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吗 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一定要给予劳动者赔偿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三种情况: (1)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
·劳动法关于二次入职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时,大多数情况下都会约定一定的试用期。但是当劳动者因为某种原因或事情从某一公司离职,而后又应聘到该公司上班,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呢?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劳动法关于二次入职试用期的相关规定来解答这一问题。 一、劳动法二次入职试用期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