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前中国实行婚姻自由,为公平的保障婚姻中双方的合法利益,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当夫妻离婚因为财产而发生纠纷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判决离婚财产,而有时候对于房产的分割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离婚时公产房的分割 ? 公有产权房,俗称“公产房”,即房屋的所有权不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回迁房是不是小产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回迁房是不是小产权? 1、未经过国家正规手续审批的房屋,今后再也不可能取得房屋产权证,这一类产权便是我们经常所俗称的小产权,这样建设起来的房屋就属于违规用地,目前国家正在强烈打击此类违规建设行为。2、通过了正规用地的审批的房屋,是可以办理正规产权的回迁房,这样的房屋的产权性质叫做“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换言之,这样的房屋产权证在下发后将被注明“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性质。不过,取得房...
·一、疫情期间免房租是真的吗? 一、疫情期间免房租是真的吗?疫情期间免房租是真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工作要求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国有企业对自持运营的长租公寓适当减免两个月租金,倡导机构化租赁企业适当减免或延期支付两个月租金,并可视疫情发展情况再行调整。在疫情期间,上述已实施租金优惠的企业,可按照租金减免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给予50%扶持,扶持金额不...
·防范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风险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社会中,我们可能扮演着父母、子女、丈夫或妻子等角色,不管哪一种角色,在当今社会都面临着一个买房的问题,那买房时,特别是签订合同时,就要特别注意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风险。以下是为您整理的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时的应当注意的事项。 卖房方和购房方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达成购买意向的,中介公司均会在《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要求双方先行签署《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或类似协议。 在社会中,我们可能扮演着父母、...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 在中国,可以说一线大城市的房价都是很高的,而对于那些买不起房的人群,往往都是选择租房来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在涉及到租房的时候,肯定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租房合同。那这个北京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
·离婚房贷未还清能过户吗? 离婚房贷未还清能过户吗?离婚房贷未还清就不能进行过户;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1、 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
·夫妻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判决 在通常情况下,您对婚姻最美好的期盼就是希望夫妻双方可以白头到老。但是在生活当中往往现实是比较骨感的,夫妻双方离婚以后,有些情况下甚至会变得像仇人一样,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来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其中对房子产权的争夺就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法律常识就是夫妻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判决? 夫妻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判决? 1、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有过买房经历的人自然知道,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中涉及 有过买房经历的人自然知道,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中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那么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也是比较多的。那通常买房子具体要注意些什么呢?这些与购房者的利益密切相关,要是没有注意到,则很有可能造成利益受损。 一、买房子具体要注意些什么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
·由于现在很多人购房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因此就会涉及到需要 由于现在很多人购房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因此就会涉及到需要自己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房子首付款的情况,就剩余的房款则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而交首付之前也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买房子交首付之前注意什么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介绍。 1、核实开发商五证 要核实开发商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这五证,最主要的是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
·假如购房人因卖房人违约而遭遇限购政策,能否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买房人因为政策被认定为限购对象,不具备购房的主体资格。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人民法院不宜判令合同继续履行,应判决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过,结合双方履约情况分析,买房人作为守约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卖方也依约履行,双方完全可以在政策出台...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要违约金吗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要违约金吗?提前还款不需要违约金,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但是需要正常还款满一期后,无未还逾期时,借款人可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剩余贷款本金,不用支付违约金。部分还款时,每次提前偿还本金额须大于1万元,同时申请缩期的,提前偿还本金额须达到贷款余额的40%以上。提前部分还款需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贷款合同》、用于还贷的借记卡(存折)到委托银行指定网点办理还贷手续。二、住房公积金...
·哪些情况下可以就商品房退房 哪些情况下可以就商品房退房有的人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没有想清楚,而在签订了认购协议甚至都交付了首付款之后却又反悔不想购买了,此时就有了退房的打算。但对商品房要求退房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也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顺利的退房。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就商品房退房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就商品房退房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除合同本身的约定外,大约有以下几种情况,购房者可提出退房: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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