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到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打官司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当事人都出庭,这样才能方便法官查清楚夫妻之间的事情,但现实中因为一方不同意离婚,因此在接到法院的传票之后,其实也是不会出庭的。那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到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二、起诉离婚一方不到怎么办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另外,原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离婚诉讼中,被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2、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离婚案件的实质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现常常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等等。为解决这一矛盾,审判实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避免:(1)同时适用两种公告方式。1992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审判实践中,对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公告送达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及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如被告的确下落不明,则缺席判决不会出现不良后果;如是原告隐瞒真实情况,则被告的直系亲属及相关的亲朋好友会设法通知被告;如是夫妻双方人为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则原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有关情况,可避免当事人借假离婚规避法律。有的人认为只要开庭之后自己不出庭的,那就不能判决离婚,但其实一方不出庭对法院的判决没有什么影响。那到底起诉离婚一方不到怎么办呢?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法官会做出缺席判决。但要是原告一方不到庭的话,那就会按照原告撤诉进行处理。



相关内容:

·最新婚姻法41条内容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在中国,每天都有人结婚,每天也有人离婚,为了便于处理婚姻上面的纠纷,《民法典》应运而生。《民法典》对结婚、离婚、夫妻间的财产与债务、权利与义务,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了规定。在大多数离婚官司中,财产与债务都是纠纷的集中所在,《民法典》1089条对夫妻的债务做出了规定,下文将详解《民法典》1089条的内容。 一、 《民法典》108...


·一、不同意离婚可否追究重婚罪?
    一、不同意离婚可否追究重婚罪?夫妻双方通过自愿协商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从而达到解除婚姻,终止夫妻权力和义务的一种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若判定夫妻间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离婚最终要通过法律程序拿到离婚证才算离婚有效。重婚,重婚指已经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却进行在结婚的行为,即与两个人存在两个婚姻关系。重婚有一下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已经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却又与另一人办理结婚。(...


·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
    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用为违法违规操作导致了当事人的利益损失时,国家就必须承担赔偿义务,赔偿受害人一定的物质补偿或是直接经济补偿。我们有必要了解在何种情形下国家要承担赔偿义务,更有必要了解哪些行为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少民众贪图利益,谎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给自身带来利益损失,这样不仅扰乱公务,还可以收到法律的惩处,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生活中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哪些情况?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


·根据法律规定涉嫌重婚罪怎么办理?
    一、根据法律规定涉嫌重婚罪怎么办理?涉嫌重婚罪的处理方式是自己提出诉讼或者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现实中,如果被他人起诉犯重婚罪的话,为了当事人的利益着想,最好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通过阅卷,准备证据,处理此事。这样还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二、犯重婚罪有哪些责任1、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


·彩礼返还都有比例吗?
    彩礼返还都有比例吗彩礼返还都有比例,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百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知不超过彩礼总额的道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专返...


·外嫁女的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如何界定?
    外嫁女的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如何界定?界定方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妇女,结婚后户口未迁出原居住地且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并能提供在夫方未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证明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嫁入的妇女,离婚、丧偶后不再婚,本人户口保留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都应该界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妇女,因结婚将户口迁移到对方户口所在地并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怎么对重婚罪处罚 重婚罪如何处罚
    怎么对重婚罪处罚 重婚罪如何处罚一、怎么对重婚罪处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


·国家赔偿形式有哪些?
    中国这个强大的行政机构每天大小事务不断,但是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需要国家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涉及到赔偿和国家的赔偿形式。国家的赔偿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这样对社会的和谐和人民与国家都会带来好处的。到底国家对人民的赔偿都有哪些方式呢,让我们来好好了解一下吧。 1、支付赔偿金。 这是我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方式,国家赔偿责任在多数情况下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起诉离婚什么时候收到传票
    现在夫妻离婚的事件越来越多,离婚之后,夫妻所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成为了我们的热点话题。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通过协议进行离婚,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什么时候收到传票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给您做出相关介绍,请认真阅读。 一、起诉离婚什么时候收到传票 根据法律,有1-7天的立案审查时间,1-5天的送达起诉状的时间,再加上30天的举证期限,到开庭一般要32-42天时间。领开庭传票...


·夫妻财产公证去哪里办理
    夫妻财产公证去哪里办理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1、首先,办理婚后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


·协议离婚书范本应包括哪些内容?
    协议离婚书范本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协议离婚书范本应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


·离婚析产登记还用过户吗
    需要,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双方因离婚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