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大家都知道,我们在进行购房的时候,一般是由售楼处来向大家推荐

您都知道,我们在进行购房的时候,一般是由售楼处来向您推荐合适的房源的,但是房子又是由开发商进行开发,房子的销售和开发商的相关利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是您都知道,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还是存在一定区别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区别主要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经营这两个概念是房地产行业运行过程中被广泛运用的两个基本概念,它们既相互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

关于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经营,有两种看法:一种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另一种是从狭义的角度来看。

从广义的角度来看,特别是站在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经营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如果从狭义的角度来看,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经营有着如下重大的差别:

(1)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经营在房地产项目市场运作过程中所处的阶段不同;

(2)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经营这两种房地产经济活动的主体并不完全相同;

(3)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经营这两种房地产经济活动对主体的资格要求不一样;

(4)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经营所指向的行为对象是不同的;

(5)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完善,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经营的作用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二、房产交易流程

了解和寻找房源

了解和寻找房源有以下几种途径:

1、通过亲朋介绍;

2、通过报纸、网络信息或登出求购信息进行了解和寻找;

3、选择有资质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购买。

注意事项

1、信息面较窄,成功的几率较低。

第二种方法的选择面很宽,但很多广告内容非常混杂,您必须认真识别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以避免盲目或受到无谓打扰。第三种方法省时、省力、安全,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寻找到合适的房源。但您必须提前对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查,因经纪公司为您成功代理后要收取一定的代理佣金,所以您的购房成本会增加。

2、实地看房

选择好房源后,需要亲自到现场查看,并且与产权所有人亲自面谈,落实好房屋的产权性质,是否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对已装修的房屋,要查看水、电、天然气、暖气等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房屋有无明显质量问题等。

3、协商和签约

确定要购买的房屋后,便可以与卖方协商、签定合同,在合同中应根据您与卖方协商的内容,详细、清楚地写明买卖双方及有关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付款方式、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房屋交付的时间和方法以及安全交易条款,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解决途径。由经纪公司代理买卖的,买卖双方还应与经纪公司签定居间担保合同,并明确经纪方应承担的居间担保责任以及经纪方在交易过程中应提供的服务内容2017年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费用房产置业顾问。

4、产权交易

签订了买卖合同,交易双方即可携带相关手续到房屋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交易部门经过相应的审查程序,确定房屋产权是否具备转让条件;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清购房款,房地产交易部门正式受理转让申请;买卖双方应缴纳相关税费,并向买方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还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区别主要是什么的详细介绍。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和地产经营,在房地产项目当中的运作和主体,以及在运作过程当中所处的阶段都是不一样的。但是,这两者也是紧密相关的,只有房地产开发将房子建设好了才有利于房产的经营和销售。


相关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对开发商资质进行了相关调查,到施工工地进行了实地察看,选定了商品房后,接下来就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了。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仅是在合同上签字那么简单,由于合同文本一般由开发商提供,合同不可避免地有利于开发商,购房者一定要认真审查合同的相关内容,避免陷阱和风险。购房者一定要在还未签订合同、未交购房款前,与开发商进行谈判,尽力争取自己的...


·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一、房屋拆迁,对于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怎么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的方式是有规定的,如果对政府选的评估机构不满意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三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但合同当事人如果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即可成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成立,是指开发商与买受人之间就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房屋的出售达成一致的意见。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


·绝大部分人都会买房,其中有不少都会选择在房产开发商那儿购买商
    绝大部分人都会买房,其中有不少都会选择在房产开发商那儿购买商品房。人们在买房时要精挑细选,一步都不能大意。在开发商违约时要及时向开发商索要赔偿或者是要求退房。而从违约的具体情形来看,购房者什么时候可以向开发商要赔偿?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时候可以向开发商要赔偿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夫妻闹离婚的时候,要妥善解决好共同财产分割,尤其是涉及到房子
    夫妻闹离婚的时候,要妥善解决好共同财产分割,尤其是涉及到房子,更应该慎之又慎。如果双方离婚后,房子的产权人需要变更,则要办理过户手续。很多时候,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子的按揭贷款还没有还清,那么,夫妻离婚按揭房子怎么过户手续?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夫妻离婚按揭房子怎么过户手续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协议的解除方式有三种: 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那么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应当起诉由法院定夺; 3、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但通常当...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问题,房价经济年的上涨让很多人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增大,这就意味着很多人必然会通过贷款来解决买房的经济压力,贷款的年限会有所不同,那买房可以贷款30年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买房可以贷款30年吗? 按照我国的买房政策以及贷款政策,可以贷款30年。 二、 买房贷款指南 如果没超过40岁,建议贷30年(超过40岁银行也不会同意给贷30年),按照...


·买二手毛坯房需要注意什么
    买二手毛坯房需要注意什么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的房产要低。需要注意的是毛坯二手房如果没有满五年房产,购买的时候还需要承担8.5%左右的税。2、购买毛坯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查看房主是否有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虽然也可以对房屋进行买卖,但是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需要考虑周全一些,对于产权过户以及违约的责任要写详细一些。...


·厂房拆迁机器设备评估估价问题
    厂房拆迁机器设备评估估价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为了对土地重新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会对城市房屋进行改造。而规划需要改造的土地中,可能会牵扯到一些企业的厂房用地。而对厂房进行拆迁就会涉及到厂房拆迁机器设备评估估价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厂房拆迁机器设备评估估价问题 一、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 首先要区分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如何区分是否可移动,区别的标准是...


·法律上房贷是夫妻合同债务吗
    房贷是夫妻合同债务吗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一、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如何认定其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


·房产纠纷有哪些以及其解决办法是怎样的
    买房子可谓是家里的一件大事,每一个家庭在进行房屋购买时都会特别谨慎,避免出现任何的差错与纠纷。然而,在实际的生活中,出现房产纠纷的事却时有发生,但很多人在房产纠纷中又不知道怎么解决。那么,房产纠纷有哪些以及其解决办法又是什么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产纠纷有哪些 (一)房屋产权纠纷 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二)房屋买卖纠纷 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


·要是租房子违约了怎么办
    租房子违约了怎么办租房时,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