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个人做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国家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了员工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应由用人单位负责,而用人单位则可以通过办理工伤保险将工伤损失转嫁到工伤保险部门身上。不过出于一些原因,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拒绝为员工申请工伤鉴定,因此,员工个人可以自行申请,那个人做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个人做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签订《伤病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协议书》;2、伤病职工在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务机构填写《鉴定表》(一式三份)中的个人情况和"伤病情况及医疗经过",贴上申请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并盖服务机构的骑缝章;3、伤病职工按本人的伤病性质持《鉴定表》到指定诊断医院作诊断结论并由医院有关科室盖章后,连同有关病历、检验结果交回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报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4、伤病职工向服务机构送齐《鉴定表》等所需资料之日起15日后,到服务机构领取鉴定结论。
二、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治疗工伤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康复费用;5、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劳动者就可以申请相应的工伤赔偿了。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在工伤鉴定之后如果员工辞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所以许多单位会拒绝为员工申请工伤鉴定。发生这种情况,员工可自行申请工伤鉴定。



相关内容:

·工伤鉴定一定要康复期后才可以做吗?
    如果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那些在生产车间上班的职工,就会面临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职工不幸受伤后,要先得到妥善的治疗,之后才是申请工伤鉴定。而受伤比较严重的职工,会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在重新上岗之前要经历一个康复期。那么,工伤鉴定一定要康复期后才可以做吗?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吧。 一、工伤鉴定一定要康复期后才可以做吗? 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


·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
    部门关闭后辞退员工补偿怎样规定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解散,应与职工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果员工主动辞职的话,是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建筑工人因为职业的特殊性更容易受伤和发生事故。但无需担心,国家要求建筑单位公司必须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根据工伤鉴定确定等级和赔付标准。注意并非只有单位可申请认定和鉴定,劳动者可自行申请。以下是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一、构不上伤残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赔偿?
    一、构不上伤残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赔偿?做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误工费正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工作单位出具的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


·长春工伤认定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帮助职工确定工伤等级,明确赔偿标准的重要手段,如果长春市民对工伤认定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参考当地出台的有关办法,其中对工伤认定的程序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那么长春工伤认定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您通过下面这篇文章了解下。 长春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


·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一、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条款之( )项原因,决定自 年 月 日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 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 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5、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工作职责,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人员从业行为,提高监理水平,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规范制定《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工程监理管理。 ...


·建筑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建筑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时候会因为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工程被迫停工。作为守约方,应当在工程停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意向书后,按照一定规则进行处理。那么建筑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建筑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1、按照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实事求是的来计算停工的相关损失。签订合同的前提...


·最新苏州市工伤鉴定政策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产生之后要想得到应有的赔偿,就要进行工伤鉴定。首先工伤鉴定之前要先确定申请人所受伤是否为工伤,如果确认之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进行鉴定,鉴定完成之后,您最关心的就是赔偿问题,有部分苏州的网友关心最新苏州市工伤鉴定政策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苏州2017工伤赔偿标准 一、基本赔偿费用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每一项建筑工程都倾覆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一定要有所保障。建筑工程完工后,国家会要求相关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是有统一的标准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1、工程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停工补偿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停工补偿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


·员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单位如何追偿?
    员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单位如何追偿?一、劳动者因职务行为导致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的,单位如何追偿损失? 用人单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1、用人单位的损失必须以实际发生为准,对于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救济的债权如拖欠货款,不宜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在认定劳动者过错时,应考量损害的发生与劳动者岗位职责之间的关联程度,如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指派从事超出其岗位职责范围的工作而导致损害发生,则不宜由劳动者承担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