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幕墙工程质保期期限是多久

幕墙工程质保期期限是多久一、幕墙工程质保修期限是多少施工单位在建筑幕墙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其中建筑幕墙工程质量保修期不低于3年,建筑幕墙防渗漏的保修期不低于5年;建筑幕墙工程使用满一年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此后每五年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满十年后的半年内及以后的每三年,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幕墙工程进行安全性鉴定。二、建设工程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提交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如果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经平等协商另行签订保修金的,其保修期限可以高于法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但不能低于最低保修期限,否则视作无效。三、保修范围:
?本保修合同约定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承包人免费保修范围,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须无偿给予修理与更换。1、应确保所有材料生产商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质保书:(1)铝型材等材料的生产厂家须出具不少于10年的质保书,保证涂层至少在10年内不脱落、无气泡、裂纹现象,无明显褪色。(2)陶板生产厂家须出具不少于10年的质保书,其中对玻璃的自爆率须作出承诺。(3)结构胶及密封胶生产厂家须出具不少于10年的质保书。幕墙的优点使得它得到广泛的运用,在工程建筑中它能更好的发挥作用,但是唯一要记住的是幕墙的使用期限,到达最长期限后一定要换掉,否则只会适得其反,造成不良的后果。以上就是我们对幕墙工程质保期的介绍,希望在工程中要记住此要点,发挥更大作用。



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的特征是什么
    相比于支付给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的酬金,到最后如果说整个工程质量发生了一些不可挽回的后果的话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才更大,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商家对于建筑单位的信任程度也是有限的,还是会专门的聘请工程质量监理单位来对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把关的。可能有些人还不是特别了解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的特征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的特征是什么? 工程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工程监理是工程监理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


·铁路职工因醉驾开除么?
    铁路职工因醉驾开除么?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另外,如违反劳动合同的关于解约的相关约定的也可以开除。1、员工醉驾是要看在什么情况下,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醉驾,那么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是可以辞退该员工的。2、如果在非工作关系,员工醉驾,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也是可以以此辞退该员工的。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监外执行能在工厂上班吗?
    监外执行能在工厂上班吗?监外执行不能在工厂上班,仍然属于执行刑罚的过程当中,自然是不能在这段时间当中工作。监外执行的后果主要是会留下案底,影响自己以及子女的工作。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


·一、入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入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这个情况下,支付的...


·上家劳动关系不转出
    劳动者为了有更好的发展,不断的跳槽到新的公司。跳槽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要解除与上一家公司的劳动关系, 上家劳动关系不转出是无法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将劳动关系转出就是为了能够与新公司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到哪个企业,劳动关系就到哪个企业,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劳动关系转出的有关内容。 一、上家劳动关系不转出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


·诈骗团伙员工要怎样定罪
    需要根据员工是否知情来定罪。员工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仍然积极接受安排从事犯罪行为,此时员工也构成犯罪,属于共同犯罪,需要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只是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可能被认定为从犯,因而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已。员工不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误认为是日常的正当工作而无意识参与了犯罪行为。此时,由于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因此员工不构成犯罪,不与团伙主要成员一起承担犯罪后果。刑法第26...


·劳动者个人工伤认定程序怎么办理
    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该按规定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不过,如果单位拖延不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可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来说,劳动者个人工伤认定程序怎么办理才好呢?可能很多人都对此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个人工伤认定程序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


·劳务派遣公司倒闭有赔偿吗
    有赔偿。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


·民事诉讼法中的工作日有什么规定么?
    民事诉讼法中的工作日有什么规定么?一、民事诉讼法中的工作日有什么规定么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期间,只有年、月、日、时的规定,没有工作日的说法。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


·三度烧伤工伤赔偿多少?
    对于一些从事高危行业的劳动者来说,工伤事故很容易发生。对于不幸遭遇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来说,尽快得到工伤赔偿是最为现实的事情。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索赔的具体步骤以及赔偿的具体标准等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三度烧伤工伤赔偿多少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三度烧伤伤残等级认定 三度烧伤只是标明了局部的严重程度,能否构成伤残以及程度,要结合部位、面积和对功能的影响程度对照标准而定。 因此,当事人需要先...


·2023年一般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2023年一般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1、《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