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征地纠纷律师怎么收费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 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争议标的 a 代理费计算 满额(rmb) 1)5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 2)5万元至20万元部分, a×6 % 9000元+5000元=14000元(20万元满额); 3)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 a×5% 15000元+14000元=290...
·土地延包30年农村征地补偿提高吗? 土地延包30年农村征地补偿提高吗?“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并不意味着征地补偿的提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公民有使用土地的权利,公民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就可以根据实际用途使用该处土地了。但如果公民在获得土地之后没有合理利用,使土地产生闲置,那么就要缴纳一定的土地闲置费。那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闲置费征收具体标准如下: (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
·申请公证土地使用权有效吗? 申请公证土地使用权有效吗?有时候,一些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因为计划有变,并不会马上使用。为了防止土地闲置,其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双方除了签署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外,通常还会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公证,那么,申请公证土地使用权有效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公证土地使用权有效吗? 土地使用证已经拥有法律效力了,不用也不能进行公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 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可以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法律依据1、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
·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和城市征地赔偿标准是存在一定差异的,因为本身征地补偿金就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和土地的价值进行。但是村民也一定要知道,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只有拆迁补助款都发放完毕,并且发放合理的话,拆迁方才可以依法占用自己土地的。一、农村征地赔偿标准国家是怎么规定的?2018农村征地补偿新政策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现在全国普遍施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农民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收益。如果自己的土地得不到充分利用的话,就可以考虑把土地出租出去,收取租金。那么土地出租合同样本是什么样的呢?的我们就搜集了一些材料作为参考。 土地出租合同样本 甲方:县乡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如何写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如何写 一、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如何写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规定有哪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规定有哪些?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可见,我国将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乡镇企业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2、只有集体经营...
·电信诈骗案件立案管辖地不确定可以起诉吗? 电信诈骗案件立案管辖地不确定可以起诉吗? 一、电信诈骗案件立案管辖地不确定可以起诉吗? 电信诈骗案件立案管辖地不确定不可以起诉,刑事案件,一般在刑事案件发生地报案。 公安部门经过甄别后,确定为诈骗案,就在案件发生地组织人力进行侦破。 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案件发生地,案件管辖权,归案件发生地的法院管辖。 电信诈骗案件法院管辖地规定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
·可以在异地执行监视居住么 可以在异地执行监视居住么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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