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一个国家立足根本的基石之一,有了法律的约束、限制,国家 法律是一个国家立足根本的基石之一,有了法律的约束、限制,国家才能有规矩和法度,才能为人们创造安宁和平的生活环境。而人们也要加强法律意识,了解法律知识,更好的充实自己。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您一起探讨的就是民事诉讼一审驳回起诉终审判决如何处理? 一、民事诉讼一审驳回起诉终审判决怎么处理? 1、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
·夫妻打架与家暴的区别是什么? 夫妻之间如果有争吵可能会借着与对方的特殊关系就直接转变为打架,如果是不了解实际情况的外人来说可能就会觉得他们的打架行为已经属于家暴了,但实际上家暴在法律的定义上是非常严格的,下面一起来看看夫妻打架与家暴的区别是什么?一、夫妻打架与家暴的区别是什么?夫妻打架(一般夫妻纠纷)其实与法律认定的家庭暴力是有本质的区别。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最关键的区别的是要...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判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判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确定。二、抚养费确立的标准: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抚养费...
·一、离婚官司二审需要多长时间? 一、离婚官司二审需要多长时间?离婚官司二审需要的时间是: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离婚官司可以有一审、二审,还可能有发回重审的时候,所以在不同的阶段判决的期限都是不同的。二、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
·一方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 抚养费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给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的费用。夫妻二人离婚后,虽然婚姻关系灭失,但子女是二人共同生育的,二人应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一方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呢?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
·男方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男方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
·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都有哪些规定? 今天为您讲一下有关国家赔偿的问题,国家赔偿指的是主管某一问题的主要国家机关或者是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人员因为自己行为的违法,而给当事人造成了个人财产、个人健康甚至是造成生命危险的行为。发生这种问题后,国家必须予以赔偿。那么,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都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的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根...
·法院判决后可以提出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吗? 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有的夫妻选择和平分手,而有的夫妻则选择了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离婚离不开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在法院对财产的分配作出判决之后,夫妻中的一方可能会拒绝执行,那法院判决后可以提出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法院判决后可以提出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吗? 如果法院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已经作出判决但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
·无抚养关系,继母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无抚养关系,继母子女有赡养义务吗?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对于不存在抚养与被抚养关系的,从法律上讲,根据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子女没有赡养继母的义务。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很多打算结束婚姻关系的夫妻而言,此时协议方式可以说是首选的离婚方式了,而往往只有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不过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都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那到底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步骤如下: 1、申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姻当事人的保险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