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诉讼费如何计算,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或者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那么去法院离婚,离婚诉讼费用怎么计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起诉离婚诉讼费如何计算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
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
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
×0.5%+10010元。二、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当事人是否向法院起诉离婚,应当慎重考虑,起诉离婚,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是感情确已破裂才可以,同时离婚时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往往存在很大争议。所以建议当事人可以找网站专业的婚姻律师帮助,律师在收集相关证据方面比较有经验,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上下家指谁?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上下家指谁? 一、根据刑法规定贩毒上下家指谁?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上下家指的是从事着贩毒这样的一种行为的伴读者和底下的售卖者,实际上贩毒行为它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可能中间会存在着多个中介商来进行相关的差价的赚取,就像我们进行销售行为的时候,总是有一个最初的批发商等。 第一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


·在哪些情况下离婚后更改孩子抚养权?
    更改抚养权其实也就是对抚养权进行变更。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之后,之后也是有机会对抚养权做出变更的,不过是否能变更成功,还需要看有没有符合规定的情形。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离婚后更改孩子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离婚后更改孩子抚养权? 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是相当困难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所以,如何变更抚养权成了想要变更...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财产处理: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财产处理: 1、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其他财产:LG柜机空调、长虹液晶电视、海尔洗衣机、海尔冰箱各一台归女方所有;沙发一套、新大洲本田125摩托一辆、LG挂机空调一台和柜子、床、梳妆台及吊椅各一个归男方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确认,在财产分割上,上述已作出明确列明,双方财产分割已完毕...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该如何行使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很多人都能够想到要对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处理,但其实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而言,除了要支付抚养费外,同时也是享有探视权的。那通常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该如何行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该如何行使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


·已经离婚了,抚养费可以降低吗?
    已经离婚了,抚养费可以降低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支付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职责。但是,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必须以父母有经济能力为条...


·如何确定重婚关键因素是什么?
    如何确定重婚关键因素是什么 一、如何确定重婚关键因素是什么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陕西省国家赔偿标准有什么?
    一、陕西省国家赔偿标准有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


·一、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一、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


·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约定由女方实际抚养孩子的话,此时也不能免除男方的抚养义务,通常这时是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在离婚之后却经常出现男方不出抚养费的情况,那么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父母离婚财产能否分配给孩子?
    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这也导致了许多孩子都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离婚之后,会由其中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除了孩子的抚养权外,父母也会对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那父母离婚财产能否分配给孩子?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可以解答您的疑惑。 一、父母离婚财产能否分配给孩子? 1、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除...


·婚姻规定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
    婚姻规定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上述不动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二、婚前财产有哪些1、婚前存款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


·如何判定婚姻无效如何处理?
    无效婚姻主要是指婚姻的成立不符合法定条件,导致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婚姻无效对整个家庭有巨大伤害,对于正在婚姻当中的双方以及正在打算不如婚姻中的人了解法律关于婚姻无效的具体规定非常重要。当然,如果我们正在面临婚姻无效的情形,我们也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如何判定婚姻无效如何处理?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一、无效婚姻如何判定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