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雇佣童工罚款多少? 一、企业雇佣童工罚款多少?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
·五险一金是每个工作单位都要为入职人员购买的一项社会保障,保障 五险一金是每个工作单位都要为入职人员购买的一项社会保障,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个人和单位是不同的。许多人不知道五险一金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与个人有什么区别,在缴费时要注意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五险一金单位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
·2023新十级工伤鉴定和赔偿具体标准? 在生活当中,难免会碰到一些意外。尤其在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这一层关系上,往往会因为各种金额问题闹得不愉快,最主要的是工伤赔偿与鉴定这一方面。在实际出现这类问题是,工人应该需要了解哪些事项才能正常维护自身的权益呢?小面我们将介绍2017新十级工伤鉴定和赔偿具体标准。 一、新十级工伤鉴定和赔偿具体标准 先申报工伤,认定后在做伤残鉴定,在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
·在我国工伤认定完后怎么办 在生活中您如果遭受了工伤,肯定要去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已经完毕后,接下来的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对自己的赔偿等相关事宜都需要一步步的来进行解决。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在我国工伤认定完后怎么办的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完后怎么办? 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3、通过起诉进行解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复议?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复议?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收到...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钢筋工程作为一类大型的工程,其在竣工的时候是必须要经过验收的,但是验收钢筋工程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需要进行验收,至于该验收哪些项目我国对此是有明确的规定,了解该规定,有助于您在验收的时候更加顺利。下面就来告诉您钢筋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一、钢筋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 1、原材料 2、钢筋加工 3、钢筋安装 4、钢筋拆除 5、钢筋连接...
·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维权? 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维权? 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因此,劳动者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自主决定是否约定试用期。 1、试用期长短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长短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而定,即: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建筑工程都是有一定年限,如果该建筑工程超过了年限,很有可能变成危楼,随时将有可能危害我们的生命健康。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是非常严格,只有了解清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那么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等内容是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
·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员工和用人单位相比,本来就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尤其在发生劳动关系争议以后。员工是肯定要在律师的帮助之下才有可能要求公司对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虽然说我国的劳动能力仲裁委员会是不需要收费的,但是聘请律师的话,肯定您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什么?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
·一、员工可否在试用期内随时辞职? 一、员工可否在试用期内随时辞职?可以,试用期的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但是这是说在一般情况下要这样做,在一些特殊情况,员工有即时解除权,即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即时解除权,是指当出现法定事由时,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就有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不仅如此,劳动者还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有即时解除权的情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