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由于现在社会房价过高,国家推出了一种限价房,两限房是相关优惠

由于现在社会房价过高,国家推出了一种限价房,两限房是相关优惠政策房,一种“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两限房是特定经济环境下的产物,吸引了很多市民关注,对此,广大消费者发出很多这样那样的疑问,北京两限房指标是什么?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一些关于北京两限房的信息供您参考。

一、申请对象

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二、申请条件:

1、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

2、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57万元及以下;

3、4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庭年收入在11.6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76万元及以下。

三、申请材料:

1、限价房申请表;

2、身份证的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住房证明;

?6、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7、户口证明(集体户口需提供)。

四、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材料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申请家庭情况应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4、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和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五、北京两限房买卖政策:

1、已购经适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

2、已满5年可按市场价出售,但需缴纳出售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北京两限房指标相关政策的内容,如果想在北京申请购买两限房,必须符合已上所列举的条件,然后带起所需的资料,去申请即可。而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增加,对广大符合北京两限房指标准备在北京购买两限房的市民而言,无疑是个大大的利好。


相关内容:

·一、买房子签了合同还能换房子吗?
    一、买房子签了合同还能换房子吗?可以,但需要与房屋销售商协商,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才能换房子。判定是否能更改换房、要回定金,首要看的一点是,这份认购预约书是否有效,之后再根据定金的法律效应划分买卖双方的责任归属。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一、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权属人如有遗嘱,应当提供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


·哪些情况下离婚了不分割房产证吗?
    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的五种房产类型:1、用他人身份购房民法典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房屋无法分割。2、买二手房未过户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3、受赠、继承未过户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


·该怎么处理一房二卖纠纷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3、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


·安置房是政府用来安置城市居民和农民被拆迁户的房子,因为我国的
    安置房是政府用来安置城市居民和农民被拆迁户的房子,因为我国的拆迁范围很广,所以政府要尽可能多的建造安置房。安置房在交易的时候和普通的房屋一般是没有差别的,安置房上市后买卖是有风险的,常州安置房上市后买卖有什么风险? 一、常州安置房上市后买卖有什么风险? 1、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 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


·买房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可谓是一件终生大事,通常会花费一个人甚
    买房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可谓是一件终生大事,通常会花费一个人甚至一家人的大部分存款,还可能在资金不够时要办理贷款,每个月背负不小的还款额而成为房奴,因此,我们在买房时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只看价格是不是便宜,关键要认清哪些房能买,哪些不能买,那么,回迁房和村证房的区别是什么呢?一、村证房的概念和含义首先肯定的是回迁房不是村证房,那么什么是村证房?它也是小产权房,到底什么是小产权房?由于价格比较低廉,受...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 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租人将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出租,出租房屋成为社会问题多发地带,私下出租房屋逃避税收等现象也日益严重,为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杜绝非法交易和私下交易...


·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卖
    ? ?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而近年来,关于二手房买卖的纠纷频频发生。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哪些二手房不可以买卖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 ? 1、未办出房地产证的预售商品房 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


·房客违约了怎么办?
    房客也就是我们说的房屋的承租者,这是与房东也就是出租人相对的。实践中,发生房客违约的情况也不在少数,那么房客违约的该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客违约了怎么办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


·夫妻离婚房子是父母买的怎么分配?
    在当今社会,男女双方结婚要买婚房是不成文的规定,而有的人是夫妻共同买的房,有的人是父母给买的房,那么在双方结束婚姻的时候,房产该怎么分配就成为一个值得关心的问题,那今天我们就来给您普及一下和夫妻离婚房子是父母买的怎么分配 有关的一些问题。 一、基本规定 如果是在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当事人结婚后,...


·如何挑一个满意的二手房 看房时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如何挑一个满意的二手房 看房时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房屋面积 房屋面积与房屋价格直接相关,而房屋面积有很多种不同的叫法,因此,购房者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概念,以避免在购房过程中上当受骗。无论新房还是二手房,现在房屋基本上是以成套建筑面积计价的,而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也是建筑面积,但是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是有一定差距的,因此购房者有必要详细了解一下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以确认房屋的使用率。 ...


·怎么办理离婚房屋过户?
    怎么办理离婚房屋过户? 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房产过户的手续 准备好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接下来我们就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 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4、取证。 以上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